按照中、省、市、区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部署,根据《四川省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深入推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探索完善秸秆全产业链良性运行机制,实现区域秸秆全量综合利用,助推罗江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罗江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申报工作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正常运营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等。
(二)项目建设地点必须已经依法依规取得用地手续。如项目涉及环评,须依法取得环评相关手续。
(三)申报主体必须有意愿且有能力进行秸秆综合利用场地建设,长期进行农作物秸秆收、储、用。
二、补贴方向
秸秆综合利用的厂房及附属设施补贴、收储点库棚及附属设施补贴、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再享受项目补贴,不能叠加补贴)、秸秆综合收储利用量补贴等。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最终以第三方审计报告、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和项目实际验收情况为准。
(一)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厂房补贴额度不超过30%(单个企业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收储点库棚补贴不超过50%,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均按投资不超过50%补助,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再享受项目补贴,不能叠加补贴。单个企业在厂房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购置中所获补助(万元),不超过年秸秆综合利用量(吨)(设计利用量)的500倍。
(二)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其设备购置和厂房、收储点库棚建设投资按不超过80%补助。
(三)秸秆综合利用量补贴150元/吨。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申报地点:德阳市罗江区雨邨东路北段166号(德阳市罗江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申报资料:见附表2内打分项的相关材料和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公章(鲜章)(个体工商户签字),同时加盖村上的公章(鲜章)。每个申报主体需提供以上材料一份,并装订成册。
五、评选方式
由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评审,2023年度项目择优评定建设主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文斌 何雪梅 钟国敏
联系电话:0838-3121298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日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