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满十五年。
二、申报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人事档案
3.增发养老金相关材料(独生子女证、终生无子女证明、终身无子女的孤寡证明等)
4.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三、办理时限:
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380129(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
0838-3380000(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