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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盛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669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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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2 来源:新盛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申请条件

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应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连续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满十五年。

二、申报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人事档案

3.增发养老金相关材料(独生子女证、终生无子女证明、终身无子女的孤寡证明等)

4.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

、办理时限

申报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网上申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七、服务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服务电话:0838-3380129(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2、监督投诉电话:0838-3206782(区政务中心)

0838-3380000(新盛镇)

责任编辑: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