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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领优抚医疗补助《申请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508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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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2 来源:新盛镇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申请条件

    户籍或抚恤关系在本地的重点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的重点优抚对象:1残疾军人、2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3在乡复员军人、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5部分两参退役人员(参战、参试)。只有上述5类人员才称之为“重点优抚对象”。

    二、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村、乡镇盖章。2、住院发票、出院证、医疗结算单(需要原件加盖鲜章)。3、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复印件。4、复员证、残疾军人证、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办理时限每年6月、12月前收集资料,审核后3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新盛镇便民服务中心0838-3380129

2、监督电话:0838-3380000

责任编辑:新盛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