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7年8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
总投资及用地: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包括建设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用1000万元)。
建设内容:
1.取水点新建厂房建筑面积340.84 m2(包括工具间建筑面积58.24 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82.6 m2);设集水井8座;取水点到水厂输水管线2786米;
2.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设立水源地专职管理机构、建立水源地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巡查制度、水质监测、建立水源地信息管理;
3.水质预警报工程:设置预警自动监测断面,在取水口、水处理站等供水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在取水口处建设活性炭投加系统及高锰酸钾处理系统,在自来水厂设置应急装备和监测设备;
4.水环境风险控制工程:
防护隔离工程: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栏2640米;
②界标标志工程:界桩22个,标志宣传牌13个,警示牌13个;
③农户搬迁及违法建设项目:搬迁一级保护保护区内8户农户,并在原址恢复绿化。搬迁二级保护区内,秀水河右岸靠一级保护区附近 65 户农户。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的华远碱业有限公司。
④污染源治理工程:修建堤坝 1.6 千米,左岸截污渠1541米,右岸截污渠2728米,垃圾收储点5处。垃圾转运车5辆,垃圾桶30个;
⑤生态修复工程:底泥清除26000m3;生态隔离带220000m2;
⑥备用水源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罗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罗江县升平东路2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81040337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望江路29号四川大学274信箱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350049494
四、环评的工作过程和主要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调查测试和报告书编制三个阶段,各工作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准备阶段
进行工程区周围环境现状调查;对工程特性和主要环境影响进行初步分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拟定评价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初步确定主要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和评价参数,识别公众所关心的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环境问题。
2、调查测试阶段
对主要环境影响和相应的评价因子进行详细的现状复核、补充调查和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和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工程地区环境影响的预测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和咨询工作,明确减缓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的对策措施,了解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并将公众意见反馈给主体工程设计部分。
3、报告书编制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监测计划,进行环保投资估算和损益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本工程特点,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初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施工期的水、大气、噪声环境影响等,工程受影响最大的地区;工程兴建的最不利影响;工程兴建的最大益处;对本工程兴建所持的态度等等。
公众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承担环评工作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直接联系。
六、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拟针对主要受影响公众可能采取以下两种公众参与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前期,通过访谈、问卷等方式进行社会调查,收集公众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发布信息公告,并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广泛收集公众对本工程主要环境问题以及报告书主要内容及结论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时间
2017年9月1日——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