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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4433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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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6 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德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围绕“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排查防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事故易发、多发苗头,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二、攻坚整治重点

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以下重点任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紧盯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聚焦深基坑、临时用电、支模架、脚手架等隐患普遍集中点位,严密排查、抓实闭环,重拳整治施工乱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攻坚行动实施。

(一)强化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

区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3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落实落地,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梳理全员岗位责任清单,统筹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等单位主要责任,压实各级监管责任。要抓紧抓牢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强化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经理带班、专职安全员“安全日志”填报等制度落实,监理单位要重点检查依法旁站巡视,危大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执行,发现问题整改闭环等。

(二)严格开展重大隐患辨识防控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全面对标对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提升对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的“精确度”,督促相关企业聚焦事故隐患频发的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和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土石方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分类分级推进防控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各类重大事故隐患严格闭环整改、动态清零。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2023年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突出整治重点,提升整治力度,采取挂牌督办、联合惩戒、媒体曝光、集中通报等举措,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向司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三)深入开展预防高坠专项整治

建筑施工企业要根据地域气候条件、项目工程特点和历年高坠事故发生规律,充分辨识各施工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严把控“四口五临边”围栏、盖板、架网,主体封闭安全网等防护措施设置、验收环节,从严把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质检、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关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全程跟班旁站,强化作业人员岗前教育,严格纠正习惯性违章。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高处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安全监管,逐一排查项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坚决防止施工现场存在“灯下黑”“无底洞”等监管盲区,坚决遏制住高坠事故易发、多发苗头。

(四)持续推进建筑起重机械起底治理

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逐项目、逐设备”标准,对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实体安全、检测检验、安拆单位资质、设备操作人员证书、专项方案制定和执行等情况,坚决纠治设备“带病”运行。区质安站要全面摸排区域内登记使用起重机械和相关主体责任单位,掌握现状底数,建立排查台账,紧盯设备安拆、顶升等高危环节,坚决查处安拆、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编制安拆、顶升专项施工方案,相关企业超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遏制起重设备相关事故发生。

)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细化年度安全教育计划,依法定期、按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依法依规、按章安全作业意识,并结合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类型和成因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强化电工、司机、司索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为监督抽查、安全巡查重点,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意识水平,对安全教育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步骤安排

本次行动总体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即日起至11月30日)。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和相关施工企业要聚焦重点整治内容,组织辖区企业结合冬季施工地域气候特点,提前做好冬季施工安全防范准备,遇到恶劣天气时,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加强防冻、防滑防火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结合百日攻坚行动要求,逐项目开展“拉网式”隐患自查自纠,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要按照工作方案,对在建工地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建账挂账,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应急预案)要求整改闭环。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从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层级督导检查,紧盯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危大工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从2024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和相关施工企业要在前两阶段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适时对本辖区企业、项目落实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久治不绝的问题,要一律严格调查、严格查处,并列为反面典型案例同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剖析原因,不断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百日攻坚战”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细化攻坚目标和任务分工,靠前部署、强化统筹,确保攻坚成效。相关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对照整治内容并组织实施,严密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各项管理举措。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安股、质安站成立攻坚行动专班,局安办负责攻坚行动推进部署和信息报送,质安站于每周下班前报送整治情况至局安办由局安办向市上报送,省厅将每月下发情况通报,对攻坚行动推进不力、事故数量同比不降反升的区,将采取警示约谈、驻点督查、调度通报等方式,确保完成攻坚目标。

(三)严格执法问效。要严格“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项目,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充分采取信用扣分、暂扣安许、行政罚款等手段,严肃查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行为,对攻坚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要一律执行提档处罚。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充分发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参与宣传各地攻坚行动好的做法、取得成效,广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曝光反面典型案例,提升攻坚行动成效要以本次攻坚行动为契机,总结提炼经验教训,巩固攻坚成果,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0838-3205963

附件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检查表.doc
附件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周报表.doc

责任编辑: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