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德阳市罗江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行业实际,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德阳市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德阳市罗江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德阳市罗江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川建安委发〔2023〕4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隐患“双控”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守住行业安全底线,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一)树牢底线极限思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防范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组织1次应急救援演练。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督促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监理、物业服务企业加快清单制(2.0版)管理提档升级。持续提升房屋所有权人、燃气用户等主体安全责任意识。
(三)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按照《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完善行业部门责任清单,加大安全生产考评问效力度,推动各业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要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业务部门要及时研判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三、加强城市总体安全保障
(四)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多渠道多形式强化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提升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突出抓好城镇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出租房、网约房、餐饮场所等重点部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燃气隐患动态清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委会生产和销售燃气具、野蛮施工、违章占压、不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好燃气安全“人民战争”。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提升燃气本质安全。
(五)加强城市供排水、市政设施安全管理。抓实市政道路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和运行维护。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配合推进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建设,推进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开展城市建成区管网“清肠”行动,动态监控城市易涝点位,有序开展重要易涝点整治,确保安全度汛。常态化开展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站点和管网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六)做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全省自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分类整治工作》(川建自建房办〔2022〕67号)要求,持续巩固提升“百日攻坚”及“回头看”工作成效,以“管控是否持续有效、分类整治是否彻底”为重点,化解存量、严控增量、防范变量,加快推进房屋安全评估鉴定,“一栋一策”实施分类整治,严禁“带险经营”。坚持“日调度、半月通报”制度,加强工作调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6月底前完成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面整治。
(七)深入推进“两违”清查。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持续深入开展城镇学校、医院、养老院、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隐患排查,推动C、D级危房整治。结合前期工作成效、集中力量清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行为,督促责任主体落实整改,及时依法查处或移交权属部门处理,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五、深入房屋市政工作安全生产治理
(八)加强危大工程管控。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强化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工地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和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严格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严格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食堂用气安全及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汛期、冬季和夏季高温施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防范,重点防范高坠和物体打击等高频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九)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加快在建工程智慧监管平台优化与应用,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指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指挥工地建设,运用高清摄像头、航拍监控、高坠预警装置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深入推进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扬尘监测信息系统,精准防控工地扬尘污染。全面推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全国电子证照。
(十)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制度,强化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增强装配式建筑、暖通、消防、起重机械等专业培训。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促进“双重预防”机制和法律条文到落地生效。
六、抓好住建领域消防安全
(十一)规范消防审验行为。加快消防审验机构编制配备,持续培育完善技术支撑体系。严格执法检查,加强消防设施产品和防火材料监管,严格把关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严格监督建筑消防设计专家论证和专家评审。督促指导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
(十二)抓实物业消防工作。深入开展物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指导物业企业常态化开展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车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清理。组织物业企业开展应急处突演练。
七、实施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十三)动态消除重大隐患。聚焦城镇燃气、自建房、房屋市政工程、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暨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实行层级督办、限时整改、动态“清零”。严格家族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加强国有投资和房地产项目安全监管,运用信息监管和行政手段,强化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约束,从根本上,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十四)持续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行动,坚持“四不两直”“三查三带”等方式,突出重大节庆等重要时段,对城镇燃气、汛期内涝、房屋安全、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明察暗访,并进行公开曝光,推动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行业治理和社会监督,共同筑牢住建安全屏障。
(十五)严格安全问责处罚。运用好安全检查督查、“两书一函”等手段,对事故查处工作实施督办和约谈制度,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任人员以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及时筹集、处理安全隐患问题线索。
八、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十六)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转化。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充分服务城市安全运行。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本质安全水平。
(十七)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推进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用科普知识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警示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养成安全习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
(十八)抓好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与政府总体预案衔接。持续推进城市运行安全、房屋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备足备齐安全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快速反应、高速处置、科学救援。
责任编辑:区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