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送的《德阳市罗江区失能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已收悉。2023年10月24日,经德阳市罗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度第3次常务会议审查,符合规划要求,其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该方案符合规委会审议要求,同意项目总平面方案,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该方案从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项目位于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用地性质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净用地面积12208.76平米,拟建起居、康复保健、学习娱乐、后勤保障等用房,综合建筑面积13350.77平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2914.12平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8.51平米,地下建筑面积418.14平米,总容积率1. 09,总建筑密度23.8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7.45米,机动车停车位65辆,床位300张,购置配套设施设备等;
三、项目用途、绿建、配套基础设施等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四、该项目须与相邻的拟建设中医院进行统筹布局,规划事宜应如实告知利益相关方。
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1月20日
注:
1.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由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负责。
2.此次审查批准后的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如确需变更应理由充分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修改申请,重新进入方案审查程序。
责任编辑: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