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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3011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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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8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金和常兴商品砼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查<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新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一期)位于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135号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3138.72、北纬31°1851.69,西南侧为国道108,西侧为罗江砖厂。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综合办公楼、1栋后勤楼、1栋实验楼、1栋生产车间、1栋配电房及配套的道路、绿化、附属工程等组成。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347.00m2,基底面积10386.13m2,计容面积为21232.74m2,容积0.73,建筑密度35.57%,绿地面积1900.63m2,绿地率6.51%,非机动车停车场地70m2,停车45辆,小型机动车位30辆,货车停车位20辆,货车等候区面积3465.20m2工程占地面积共计3.96hm²。本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2.34m3(含表土剥离0.77m³),填方总16.57m3(含绿化覆土0.10m³),借方15.00m3(含外借表0.10m³),余方0.77m³,无弃方产生。项目总投资约9500万元,土建投资6448.6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1900万元、国内贷款7600万元工程已于20238月开工,计划于20241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

二、该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取得了川投资备2306-510626-99-01-497807FGQB-0115。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具有积极意义。

三、该方案编制目的明确,依据充分,资料详实,内容较全面,防治目标较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合理,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初设深度,同意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本项目位于德阳市罗江区,罗江属于中亚热带湿润型气候区,其主要特点是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水充沛根据《德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德阳市水土保持规划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德水函2018143号)等规定,项目区属于德阳市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水力侵蚀强度为微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五、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工程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工程建设方案可行。

六、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区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96hm2根据工程项目组成及施工布局,结合水土流失预测成果,采取实地调查勘测、资料收集与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方案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堆料场地区以及施工场地区5个防治分区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果。预测土壤流失总量为85.87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71.63t)。

八、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3%,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4%

九、基本同意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和各分区主要防治措施。本项目可剥离表土面积0.77m3,表土回覆0.10m3土工布遮盖13000m2,宣传标语1幅、临时排水沟1042m和沉沙池4座,洗车池1  

十、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监测方法、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共布置监测点5个。

十一、基本同意投资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费率标准,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6.908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投资为78.17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28.738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用为9.15万元,独立费用为13.32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1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用为5.148万元39600m2×1.3/m2)

十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一)项目业主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

(二)项目业主要加强施工单位的管理,落实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超范围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项目业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质量。

(四)项目业主要按规定及时向税务部门缴纳工程建设占用或损坏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项目业主要定期向区水利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区水利局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做出重大变更时,应当报区行政审批局批准。

(七)项目完工后,项目业主要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材料报区水利局备案。

                                                德阳市罗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