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市罗水 罚字【2020】02号
被处罚人姓名 武*洋 性别 男 年龄 51 职业(务) 务农
工作单位或住址:四川省罗江县鄢家镇高垭村*组**号
经查,你(单位) 于2019年11月27日在凯江河鄢家镇高垭村6组段河道内未办理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内采砂的 行为,违反了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根据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法开采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1万元(大写:壹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收缴罚款银行名称: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江支行 地址: / 账户名称: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帐号:2011100000266008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罗江区人民政府 或 德阳市水利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罗江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