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精神,认真落实四川省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我局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其中分类行政检查事项1项,不予行政处罚15项、免于行政处罚0项、减轻行政处罚0项、从轻行政处罚0项、从重行政处罚0项。
现将我局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1.分类行政检查事项目录
2.不予行政处罚、免于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责任编辑:区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