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
根据《关于做好区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德市罗委编办〔2023〕9号)要求,经与市水利局对接,暂未对行政权力清单作调整,因此我局对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及《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行政权力清单(2023年本)》。
此次动态调整,我局调整行政权力14项,其中新增4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检查1项),减少5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项),变更5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项)。
动态调整后,我局行政权力事项161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112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检查11项,行政奖励10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行政裁决2项。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现报送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请予审核。
附件:1.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2.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3年本)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2023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