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 调解 事项 |
法律法规依据 |
调解受理 股室 |
调解人员 |
调解受理及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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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适用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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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会保险争议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八十三条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
社保中心 |
雷朝莉 |
0838-3128138 |
2 |
劳动争议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 |
朱玉辉 胡晓龙 刘林 宋春红 |
0838-3121835 0838-3123245 |
3 |
集体合同签订纠纷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
劳动监察 |
胡晓龙 宋春红 |
0838-312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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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