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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阳市罗江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1465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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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9-1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德阳市罗江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罗江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828

德阳市罗江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四川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2022年版)》和《德阳市罗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确定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本级党校必修课。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政府办等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

(二)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法治账图提质扩面,促进业务与法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简政放权,提升审批服务精准化规范化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审批,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巩固证明事项清理成果,依托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告知承诺、部门协查等方式逐步实现申请人办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动态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网上超市统一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窗口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科学管理,提升监督管理公信力和透明度

全覆盖清理涉企惠企各项政策,建立企业家共同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因地制宜出台惠企政策。建立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机制,促进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依法审慎决定是否采取相关行政强制措施。扎实开展冷硬执法整治行动。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分类开展行政检查,实现行政处罚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完善涉企服务不叫不到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用评价(评级)及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相关要求,减少对信用良好市场主体检查频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区级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

紧密结合罗江发展需要和实际,探索制定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地方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听取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相关制度。提高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已经配备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人员且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公职人员的行政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执法权的行政机关)2023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

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措施,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档案管理和决策后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司法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白马关景区、科教新区管委会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乡镇与区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健全,运转顺畅。综合考虑违法次数、危害后果、改正程度等因素,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一目录、五清单”。用好行政提示、批评教育、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手段和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一户式”集中储存,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和数字化归档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目录,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推动执法部门贯彻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等,打造“教科书式”执法标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精准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局、区自然资源将、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应急时期法律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工厂矿山等领域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乡镇、社区(村应急处置组织保障,构建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应急处置。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七、健全纠纷争议法治化解决机制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办案场所、办案设备、工作经费等保障,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落实府院联席机制,定期召开“两长”联席会议。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推动构建以调解为轴心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具有行政裁决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行政裁决职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推动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和信息共享。认真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落实反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开展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涉企收费专项整治。细化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机制,完善政务诚信和问责机制,推动政府诚信履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局等区级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九、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加快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便民应用的上线运行和电子证照的归集应用,优化线上线下结合的业务流程,精简政务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