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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索  引  号: 510626-2023-015969
文  号:德市罗府复不受字【2023】3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发布时间: 2023-12-2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申请人:庞某某

被申请人: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对举报事项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20231018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违法并责令重作。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本案中,针对申请人的举报事项,被申请人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了申请人。申请人作为举报人,不是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立案的行政相对人,该处理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被申请人将申请人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向其进行告知的行为,亦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因此,申请人不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案条件。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231020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