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操作指南(2022年版)》 和《德阳市罗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强化领导、扎实部署、细化责任、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责任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适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同时明确了退役军人管理股和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为联络员,处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日常事务。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宣传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协调税务部门开通绿色办税通道,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纳税人“少跑腿”。搭建政银“红色互动平台”,为2名退役军人放贷授信创业扶持金30万元。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设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矛盾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退役军人服务大厅设置政策法律咨询窗口,对退役军人反映的合理合法又有政策依据的诉求事项,及时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宣传解释的同时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对以上访要挟等方式“维权”的,坚守政策底线,绝不乱许诺、乱开口子;对那些极少数打着“退役军人”旗号的违法犯罪分子,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置,坚决打击,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加大帮扶力度,用好关爱帮扶基金,切实做到关心关爱,精准帮扶。
(二)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为统筹协调全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在各镇统筹下,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与本镇司法所紧密配合、有效整合,进一步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公共法律工作机制,切实为退役军人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全区退役军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有力保障。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各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耐心做好政策解答、联系走访工作,充分发挥拥军优属、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落实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全面落实“431”工作措施,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特邀监督员制度,从区级部门、乡镇、企业、退役军人代表中选取13人为特邀监督员,对全区退役军人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健全行政管理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监督促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对服务对象做到“三到位”,即关心关爱到位、政策宣传到位、法律引导到位。
四、强化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能力建设
制定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值班制度、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