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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510626-2021-042272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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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3-30 来源: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以来,区政府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继续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建立行政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清理修订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公布了《德阳市罗江区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版,第一批)》涉及28个部门权力事项,并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10项。印发《罗江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管理细则》,加强行权平台监督管理,督促行权部门全业务全流程实时办理。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时间落实省政府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要求,2017年3月1日,我区在全省第一批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将22个部门的149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行政审批局集中办理。9月21日,区行政审批局在德阳市六县(市、区)率先盖出第一枚行政审批章,同时建立了审管分立后的无缝衔接机制,避免监管真空。我区探索出的事项清单、流程清单、环节清单、职责清单、监管清单“五张清单”工作法,从制度上破解了“权力寻租”问题。

(三)优化公共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微网(微信),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理大厅延伸。进一步指导10个镇便民服务中心、12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完善软硬件设施,实现规规范化运作,确保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继续积极宣传、推广民事代办制,加大民事代办员的培训力度,落实考核监管措施,切实送服务上门、送服务入户。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了《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的各项要求,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切实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备案与实施后评估。2017年8月,我区组织开展了全区2013-201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以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失效16件、继续有效18件、修订8件。对以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审查,未发现与上位法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去年我区向上一级政府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

(二)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罗江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通过向社会公布、举行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完整记录重大行政决策过程。遴选5名专业律师组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按照工作安排,2017年3月,我区对全区22个行政执法部门共202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其中年审合格196个,6个行政执法证件未通过年审,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由于编制原因,暂扣60个执法证件,未予下发及年审。通过年审,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把不符合持证要求的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7年10月,区政府法制办组织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区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抽取20个行政执法单位各类行政执法案卷110件,其中行政处罚66件、行政许可44件。经过评查,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案卷共计110件,合格率100%,其中区畜牧局、区城管局、区工质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单位共73件案卷被评为优秀卷;区交通局、区农业局等单位共35件案卷被评为良好卷;区财政局的2件案卷被评为合格卷。案卷总合格率较去年上升1个百分点。

(三)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今年我区成立了“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两法衔接”工作;建立“两法衔接”工作工作联席机制,定期组织执法部门讨论研究“两法衔接”相关工作。同时对各行业系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进行收集整理,明确案件移送标准。目前,通过平台移送案件5件,公安机关立案1件。

(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区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2次,对环保、公安等重点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检查,查看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及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督促执法部门按要求落实内部层级管辖职责,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五)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应诉。动态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名单,组织全区各单位、各镇7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到行政诉讼案件庭审现场进行观摩,通过案例教学学习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定《罗江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明确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责任,2017年,全区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件,出庭应诉率80%以上。指导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件,暂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六)突出示范及考核的推动作用。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结合依法治理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的重点培育,对已命名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深入开展法制培训。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继续坚持会前学法、专题学法、带头学法,在学习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指导性方面取得实效。加强用法实践,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带头处理涉法事务,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实践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重点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清单”制度、政府合同管理与法律顾问制度以及基本建设、财政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等行政行为。

(三)规范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能为。大力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挖掘和打造有特色的依法行政示范点位,加大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的指导,强化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