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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德阳市罗江区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

索  引  号:510626-2025-000792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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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05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依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7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川民规〔20221号)等文件。

二、主要内容

本细则共九个章55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7条。说明了制定本细则的目的、依据、兴办主体、管理主体、管理方针和经费来源等。

第二章:服务对象。共5条。概述了农村敬老院的服务对象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三章:供养内容。共5条。明确了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的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文化服务等要求,明确了办理丧葬相关事宜。

第四章:院务管理。对出入院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委员会成立、日常活动、院务公示公开等进行了规范。

第五章:人员管理。共5条。明确了工作人员配备比例、院长和副院长担任要求、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以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章:安全管理。共7。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经费保障。共4条。明确了有财政预算保障,包括建设、管理、特困人员护理费等。

第八章:法律责任。共3条。明确了敬老院以及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方式及处罚情形。

第九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本细则对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管理的适用性、本细则的实施日期和有效期。

责任编辑: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