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新增城乡低保审核资料已收悉,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规定,经我局3月28日低保审批小组审批,李通年等5户5人,申请城乡低保的程序及条件符合政策,同意给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附件:万安镇2024年3月新增城乡低保审核确认名单德市罗民复[2024]21号附件.xlsx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