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生产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苯并[a]芘)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出具《检验报告》显示某公司于2022年11月13日生产的压榨纯正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该公司申请复检仍不合格。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生产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苯并[a]芘)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05元;2.罚款人民币15000元。
责任编辑: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