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规定,经各相关镇审核上报,民政局复核、10月27日审批,现批准2022年10月新增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对象1户,1人,救助供养金从2022年11月开始发放(农村供养对象676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910元/月)。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10月新增审批特困供养人员花名册
德阳市罗江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