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白马关景区、各文旅企业:
现将《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罗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2日
德阳市罗江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推进文旅争先战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文旅活区”的工作安排,培育和支持罗江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奖补政策。
一、 对象及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正常开放、经营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演出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旅行社、旅游接待场所(星级饭店、旅游饭店、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星级民宿)等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
(二)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三)三年内未发生关于服务质量的重大投诉。
二、具体措施
(一)支持旅游品牌创建。成功创建3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四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金树叶级绿色饭店、五星级旅游民宿、金鼎级特色主题饭店的,每家奖补2万元。成功创建三星级旅游饭店、银树叶级绿色饭店、四星级旅游民宿的,每家奖补1万元。
(二)奖励企业入规入限。对新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并正常报送数据1年以上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对于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的文旅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1万元、2万元。
(三)推进行业领域突破。我局将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填补本辖区内的行业领域空白,对在我辖区内注册并正常生产经营超过一年的行业领域的首家单位,将视情况给予0.5-1万元奖补资金。
(四)配合上级奖补政策。我局将积极配合执行上级文旅部门出台的奖补政策,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再视情况给予上级奖补资金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五)全力做好指导服务。对有意向进行品牌创建、行业领域突破的单位,我局将成立工作组予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指导、政策咨询解释、部门协调、现场办公等。
三、资金来源及申报程序
以上项目的奖补资金来源为文旅融合业务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报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后,由局专项工作组进行审核后30日内发放。
四、本文件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相关政策由德阳市罗江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具体解释。
责任编辑:区文广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