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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生猪稳产保价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6-2023-007045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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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13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

为大力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巩固生猪稳产保供成效,稳定生猪产能,根据中、省稳产保价精神,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2﹞17号)文件,下达我区生猪稳产保价项目。结合我区生猪规模养殖场实际情况,现将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内容及标准

中共德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目标的通知》(德农领办﹝2022﹞14号)文件下达我区2022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最低保有量88个。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2﹞17号)文件下达我区生猪稳产保价项目资金总额88万元。2022年我区纳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名录库)中备案且已取得养殖代码的生猪规模养殖场147个(含国、省生猪产能调控基地4个),以对稳产保价的贡献为衡量标准,对147个养殖场2022年度产地检疫出栏商品肥猪数量从多到少排序排出88个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个场补助1万元。

二、申报条件

纳入补助范围的养殖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2年度已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名录库)中备案且已取得养殖代码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二)2022年“智慧动监平台”上出栏商品肥猪(不包含仔猪)。

(三)2022年已享受“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项目补助”的4个养殖场自动剔除,不纳入补助范围;有环保投诉事件,经查证属实,拒不整改的养殖场及其它恶性情况,不纳入补助范围,所占名额均向后顺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由镇畜牧兽医站通知辖区直联直报中生猪规模养殖场提供营业执照、业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向镇畜牧兽医站进行申报。镇畜牧兽医站仔细核对2022年“智慧动监平台”产地检疫出栏商品肥猪数量,填写《德阳市罗江区2022年度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商品肥猪统计表》,并由养殖场业主签字认可。镇畜牧兽医站提出不纳入补助范围事项建议,签字盖章后报镇人民政府。

(二)审查核准。各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畜牧兽医站对养殖场提交的申报资料及不纳入补助范围事项进行审查核准。

(三)公示。各镇对无异议的《德阳市罗江区2022年度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商品肥猪统计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各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报区农业农村局。

(四)确定补助对象。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德阳市罗江区2022年度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商品肥猪统计表》,剔除不纳入补助范围的生猪养殖场。按2022年产地检疫出栏商品肥猪数量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出前88个养殖场作为补助对象。制作《德阳市罗江区2022年生猪稳产保价项目补助发放明细表》。

(五)补助发放。区农业农村局对确定补助对象进行资金拨付,资金通过打卡转入2022年直联直报系统生猪规模养殖场的业主银行账户。

四、时间进度要求

请各镇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补助资料到区农业农村局养殖业股,需提交的资料包括:1、德阳市罗江区2022年生猪规模养殖场出栏商品肥猪统计表(纸质档及电子档);2、其它申报资料、公示资料、图片等由镇畜牧兽医站受理并保存备查

五、相关工作要求

各镇应对养殖场的申报资料、2022年产地检疫出栏商品肥猪数量(头)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补助的真实性,对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的工作人员以及骗取补贴的养殖场,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