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市罗财农〔2022〕23号)文件,省级财政下达我区粮食规模种植户补助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支持粮食规模种植户发展生产。为推进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特制实施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额度
2022年粮食规模种植(500亩以上)农户补贴资金总额为225029.18元,其中: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粮食规模种植市级补助)50000元,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片区农业产业发展补助)175029.18元。
二、发放方式及时间
我区2022年粮食规模种植补贴,发放面积为2021年各镇申报、审核、公示后的粮食规模种植户统计面积,并逐级审批上报确定,全区最终核实面积为11720.27亩。发放标准为19.2元/亩,补助资金计划于2022年12月底以前,采用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粮食规模种植户手中。
三、资金管理及要求
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必须及时兑现,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特此通知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