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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市级财政 补贴资金申报指南
索  引  号: 510626-2022-01294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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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0-18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业主申报。符合补贴条件的业主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如涉及多个乡(镇)的,分别向承包地所在的乡镇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业主是指2022年整治农户承包耕地撂荒面积200亩及以上的且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农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二、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业主是否符合财政补贴条件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如不符合条件要及时反馈意见给业主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如符合条件,要以乡(镇)为单位于10月底前汇总上报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三、县级核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会同财政等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奖补政策条件的,以县为单位于11月底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级抽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各区(市、县)报送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无误后,将各区(市、县)申报的奖补资金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拨付相关奖补资金给区(市、县)财政部门,区(市、县)进行发放。

区(市、县)农户承包耕地撂荒整治

市级财政补贴申报表

序号

申报业主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整治面积(亩)

申报奖补资金

(按300元/亩)

乡镇

核实

意见

县级

核查

意见

市级

抽查

意见

备注

市级财政奖补

资金60元/亩

县级财政奖补

资金240元/亩

责任编辑: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