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着力提升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3号)及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现将区教体局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 、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及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见附件自评表。
附件1.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xlsx
附件3.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xlsx
附件2.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学生资助补助经费).xlsx
附件5.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学前教育发展资金).xlsx
附件4.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xlsx
附件6.德阳市罗江区2024年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xlsx
德阳市罗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7日
责任编辑: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