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标准。按规定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2024年重点工作如下:
(一)着力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确保惠企政策落实落地。针对企业实际需求,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民营经济、知识产权、品牌质量、计量标准等方面的政策及时落地,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完善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动高价值专利、天府名品、驰名商标和全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为建设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区奠定基础。三是立足职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引领作用,助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健全“双公示”台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守护群众安全
一是持续特种设备“两个责任”,紧盯企业、公共场所和居民社区,落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保全年无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二是高质量做好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复审工作,争取优异成绩。高质量完成食品、药品抽检任务,强化乡村游厨和副食店管理,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全面深化质量强区工作,围绕安全、民生等重点领域加强质量监测频次。助力全域城乡融合发展,抓好示范试点,提升农村地区商品质量、游商摊贩和生活服务水平,整体推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设。
(三)着力维护市场公平
一是改进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检结合、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采取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和监测预警措施,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二是聚焦民生热点强化执法,盯紧养老诈骗、保健品会销、商品展销和网上平台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好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食药安全、特种设备、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侵害群众公共安全、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督促相关单位对存量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对增量政策措施进行竞争性审查,破除地方保护及行政性垄断。同时持续开展竞争政策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维护统一大市场氛围。
(四)着力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一是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智慧监管、过程监管和精准监管措施,提升整体市场监管水平。二是完善监管执法全链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切实发挥监管执法保障安全和服务发展的作用。三是打造全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市场监管队伍。结合乡镇产业特点和发展重点,围绕放心舒心消费建设万安所、围绕服务工业企业建设经开区分局、围绕农旅融合建设鄢家所、围绕种业发展建设略坪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场监管局无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含下属事业单位4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德阳市罗江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计量测试所。含派出机构五个,分别为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略坪市场监督管理所、鄢家市场监督管理所。
市场监管局总编制74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工勤编制8名,事业编制36名(其中参公事业编21名)。在职人员总数61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25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人员16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场监管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年市场监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55.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5.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5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1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3.56万元。市场监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55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56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155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支出预算1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05万元,占85.13%;项目支出231.35万元,占14.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5.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3.5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5.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1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场监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55.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49万元,占79.05%;社会保障和就业193.41万元,占12.43%;卫生健康支出44.34万元,占2.85%;住房保障支出88.15万元,占5.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7.45万元,主要用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强化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创新能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我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21.33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场监管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7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评审验收工作,推动民营经济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标准化奖励资助工作,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制服配装,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包维护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保障民用水表、燃气表量值的准确可靠,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区本级年初制定药品抽检、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目标,保障全区药品安全。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流通和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提升群众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43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对辖区食品单位的日常监督及抽样检测,保障全区群众饮食安全。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6.82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场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保障干部职工的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85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42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4.22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2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保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6.6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8.1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18.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质量技术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等业务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管局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场监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8.0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77万元,减少1.25%。主要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场监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场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29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市场监管局部门项目支出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3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2024年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附件3: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责任编辑: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