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能是: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和监察机关调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起抗诉;对羁押和办案期限实行监督;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4.对于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结果实行监督。
6.依法提起民事和公益诉讼。
7.依法受理公民关于诉讼活动的控告和申诉
(二)2020年重点工作。
继续加强了刑事案件的侦查监督、提起公诉工作,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监督;依法对执行机关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是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总编制3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2名,工勤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4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工勤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人员 7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支均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601.9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6.83万元,主要在职人数减少;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7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6万元,比2019年预算支出数减少76.8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减少。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收支总预算601.9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60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9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60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82万元,占95.66%;项目支出26.1万元,占4.3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1.9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6.83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1.9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74.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1.9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6.83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公共安全支出474.74万元,占7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8万元,占11.89%;卫生健康支出16.33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39.26万元,占6.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448.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和退休人员的目标奖。
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5.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3.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均为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根据2019年公务接待费实际开支,预计本年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院根据20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开支,预算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单位现有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3.44万元,较2019年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454.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1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区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