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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80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1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0-06-14 来源:区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德阳市罗江区水利局是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之一,所属单位6个,其中:区本级行政单位1个区水利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区水政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区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道管理站)、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

  区水利局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水利水保股、水政水资源股、建设管理股。

  区水利局主要职责为:

  1.负责本系统、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水利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并组织实施。

  3.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4.承办水利建设项目的初审转报工作。

  5.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做好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并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6.负责全区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区域内涉水、涉河建设工作的审核与监督管理。

  7.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测实施。

  8.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

  9.负责全区农业用水管理、农村水利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

(二)区水利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抓好六大任务整改落实,督促各级河长、部门、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加大舆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共同参与,完善监督体系,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推动落地落实

2.抓好重点项目推进。加快在建重点项目推进,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储备目落地,资金到位。

3.加强水行政执法。加强水法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河道禁采,继续做好打击非法采砂24小时巡查工作,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4.落实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加大宣传,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完善国控水保监测点建设。

5.脱贫攻坚。严格按照区委、区扶贫移民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扎实开展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农技员、党员干部结对帮扶。

6.党风廉政。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具有水利行业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好清正廉洁的水利干部形象,筑牢水利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水利局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下属事业单位均未实行独立核算。

  (二)部门预算人员情况

  1.区水利局2020年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3人,参公管理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8人。

  2.区水利局2020年财政预算在职人数48人,其中:行政6人,工勤1人,参公管理2人,全额拨款39人(其中:乡镇机改分流人员8人);退休人员29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2人,全额拨款事业20人(其中:乡镇机改分流人员1人);遗属7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水利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2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数816.43万元较2019年减少4%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7万元;农林水支出5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区水利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83.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78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3.4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78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84万元,占84.09%;项目支出124.58万元,占15.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水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3.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3.42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数减少4%。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3.4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7万元;农林水支出59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3.42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816.43万元减少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25万元,占15.1%;卫生健康支出19.67万元,占2.51%;农林水支出598.7万元,占76.42%;住房保障支出46.8万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22.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8.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31万元,主要用于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3.7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乡镇服务部机改分流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7.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乡镇服务部机改分流人员为维持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3.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为维持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6.3万元。主要用于水保、水行政执法宣传发生的宣传册、宣传传单、宣传画、宣传横幅,水保、水行政执法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生的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308.6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为维持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水资源公报编制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0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河(湖)长制工作公示牌、分界牌制作、更换,河(湖)长制资料宣传、电视电台宣传、LED宣传、会议资料印刷、图片资料打印、横幅制作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外地考察学习,全区区域内河湖长制巡查、检查、督查,河道维护、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等专项经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20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我区金山镇科技园水土流失监测点的数据收集及气象观测设备等的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0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防汛值班、防汛通信设施设备、橡胶坝、太平闸桥、防汛网络系统、山洪灾害防治系统运行维护,防汛及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督查,对山洪危险区相关乡镇责任人培训、区级小范围演练等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按财政预算口径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8.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2.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4.59万元、津贴补贴45.27万元、奖金2.52万元、绩效工资187.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5.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7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6万元、住房公积金4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万元、退休费48.3万元、生活补助4.53万元,医疗补助支出1.2万元、奖励金0.1万元。

    公用经费5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4.1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11.2万元、维修(护)费0.7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0.9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劳务费2.3万元、工会经费4.31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水利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4.6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水利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水利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单位现有车辆6辆。其中:轿车3辆,其他车型3辆。目前在用车辆4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在用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以维持公务用车正常运转,保障下属5个事业单位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和水资源、水土保持、水行政执法,防汛、抗旱、河(湖)长制巡查、督查、应急抢险、争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检查水利工程等工作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水利局下属罗江区水利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水政监察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水利灌排工程管理中心、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道管理站)、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4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98万元,减少6.58%,其主要原因为2020年严格执行区压缩公用经费,区各部门过紧日子的号召。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区水利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58万元。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反映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督、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区水利局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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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