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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26-2021-02899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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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3-01 来源:区总工会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德阳市罗江区总工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总工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区总工会机构设置:

罗江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设2个综合性办公室,一个是办公室(挂女工工作部牌子),另外一个是基层工作部。

区总工会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全区工会工作。

2.执行上级工会组织确定的方针、决议和全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制定的工会工作目标。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意见。

4.履行好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社会职能。

5.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

(二)总工会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区总工会将以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 “1234”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贡献力量。

1.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提升工会工作高度。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新学习方式,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加强职工思想引领。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发挥职工书屋、农民工文化驿站和工会微博、微信等网络资源,做好正面引导,掌握工会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2.动员职工建功立业,拓展工会工作深度。一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竞赛,分层分类开展技能比武,积极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建立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举办职工技能培训2次。二是丰富职工文体活动。拟举办庆五一职工文艺汇演、第三届城市MINI马拉松活动。三是大力弘扬劳模工匠精神。组织劳模参观区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激发劳模参与罗江建设的激情;加大劳模工匠宣传力度,推动劳模工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让先进典型真正走进、影响、激励职工;落实好全区各级劳模健康体检和困难劳模救助工作。

3.竭诚维护服务职工,提升工会工作温度。做实维护服务职工工作,着力构建救助、维权、服务、普惠位一体的维权帮扶工作格局。一是加强维权工作。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联合区人社局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发挥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开展职工普法活动2次、法治讲座3;继续开展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体检工作;创建市级诚信守法企业”1个,区级诚信守法企业”2二是提升帮扶实效。做好城镇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分级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做到应帮尽帮,全覆盖;开展关爱农民工系列活动,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开展四季送品牌帮扶活动,全面完成民生任务。三是推进普惠服务。全面推进工会会员普惠制工作,精心规划设计普惠项目,不断提高工会会员服务卡含金量,提升服务职工实效;深化与社会组织合作,接长服务职工群众手臂,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四是助力脱贫攻坚。扎实做好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不断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结合工会职能,整合资源,开展素质提升、家政服务等培训,帮助和引领农民工提升素质

4.深化工会改革创新,增强工会工作厚度。一是深化改革创新。构建以工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为重点的网上职工之家建设,推进会员管理信息化。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八大群体入会工作,分层分类建立规范化示范点抓好换届工作,召开德阳市罗江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力度,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外出培训,增强为职工服务本领。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工会经费审计监督,严格落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

区总工会总编制 3 名,其中行政编制 3 名,事业编制  0名,工勤编制 0名。在职人员总数 3人,其中:行政人员  3人,事业人员 0 人,工勤人员 0 人;离退休人员 3 人,其中:退休人员 3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总工会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当年财力安排37.61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1.25万元减少43.64万元,减少53.71%;主要原因是:上级告之省财政劳模补助经费减少12.06万元,区首届职工运动会补助减少10.00万元,在职人员的经费补助减少20.10万元,退休干部费用减少0.63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0.55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4.1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8.89万元减少24.78万元,项目支出23.5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42.36万元减少18.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告之省财政劳模补助经费减少12.06万元,区首届职工运动会补助减少10.00万元,在职人员的经费补助减少20.10万元,退休干部费用减少0.63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0.55万元。区总工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37.6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37.6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3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万元,占37.52%;项目支出23.50万元,占62.4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总工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61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3.64万元,主要是:上级告之省财政劳模补助经费减少12.06万元,区首届职工运动会补助减少10.00万元,在职人员的经费补助减少20.10万元,退休干部费用减少0.63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0.5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总工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6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3.64万元,主要是:上级告之省财政劳模补助经费减少12.06万元,区首届职工运动会补助减少10.00万元,在职人员的经费补助减少20.10万元,退休干部费用减少0.63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减少0.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6万元,占77.27%;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05万元,占13.43%、住房保障支出3.50万元占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为29.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奖励、交通费、劳模经费和惠民帮扶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费用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我3.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1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无财政拨款出国(境)支出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无财政拨款出国(境)支出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无财政拨款出国(境)支出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罗江区总工会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总工会2019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总工会财政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总工会财政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83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总工会通过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

附件: 罗江区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xls

总工会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总工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