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政协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会务、文秘和后期服务等工作。
2.负责与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级部门和镇的联系、配合、协调工作。
3.负责与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协调、沟通、配合工作。
4.负责与市政协及兄弟县(市、区)政协办的联系工作;区政协的对内外宣传工作。
5.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基建维修及其他有关工作。
6.负责机关来往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文印、通讯、信访、音像器材、安全保卫、接待及小车管理工作。
7.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机构调整和人事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8.承办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协办2019年重点工作。
1.在坚定政治方向中凝聚共识。抓好政协党的建设,引导全体委员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履职强担当,严守宪法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率各界、影响社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2.在落实区委部署中团结奋进。坚决做到“区委有部署,政协就及时跟进;区委有要求,政协就坚决执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讲政治重品行、讲担当有作为的机关干部队伍;以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协机关,建设“委员之家”。加强政协新闻工作,宣传政协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的履职实践,展示政协委员担当作为的履职风采,提高政协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群众认同度。开展好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
3.以“准”为基,商以求同。紧扣党政中心,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围绕涉及长远的、全局的、根本的重大问题开展议政协商,就农村环境卫生“六个好”、创建乡村振兴先进县(区)、电子商务发展、民营经济优惠政策落实、农业保险、文明城市创建、半年经济社会运行等开展重点协商、常委会协商、主席会议协商、专委会协商、专题议政协商,收集和听取来自不同层面、不同视角的意见建议,提高议政协商质量。围绕电子商务发展、提升万安城区人气、艾滋病预防等课题开展深入调研,把情况摸透、问题找准、措施建议提实,努力形成一批含金量高的调研成果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4.以“实”为要,协以成事。加强沟通衔接,优化协商流程。完善协商结果“台账管理、结果评价和办理情况‘回头看’”,采取领衔办、现场办、视察办、跟踪办等方式,着力提升协商事项的落实率、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力求一项建议产生一个效果,一个意见推动一项工作,为罗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5.推进制度建设,落实监督权利。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实施细则,规范民主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意见的反馈机制,尊重委员不同意见表达权,保障委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6.注重能力建设,提高监督质量。加强委员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委员“身份意识、履职意识”,提高提案和建言资政质量。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职为民。瞄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关切点”、社会矛盾的“易发点”,就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党委、政府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倾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以政协的价值感赢得群众的认同感,以政协的使命感换来群众的获得感。
8.坚持担当作为,聚力乡村振兴。发挥乡村振兴和全域旅游指挥部统筹协调的作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全力以赴创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区)。动员和聚集政协委员的力量和智慧,提高各方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美化乡村生态,再造乡村治理,提升乡风文明。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协办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政协办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0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人员8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协办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03.6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支出包括:财政拨款支出403.6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政协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403.6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40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6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40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66万元,占77.2%;项目支出92万元,占22.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3.6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3.7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3.6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33.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93万元,占7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71万元,占12.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21万元,占2.53%;住房保障支出20.81万元,占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229.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8.5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政协会议2019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委员视察2019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参政议政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26.8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10.7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3.1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4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方面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0.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1.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政协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协办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政协办共有固定资产总额 37.81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政协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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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