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纪委机关的主要职责。
一是主管全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是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三是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四是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七是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订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区的实施细则。八是会同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及各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九是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和考察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检查监督。十是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十一是承担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招投标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概况。
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中共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纪委)机关为区委工作部门,罗江区监察委与区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两种职能。罗江区委设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与区纪委合署办公,正科级单位。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1个
(三)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力度,完善“两个责任”动态监管平台,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2、加强日常监督,开展“阳光行动”,结合机构改革,公开公示区级部门行政权力,对A级风险单位、风险岗位进行动态监管、抽查审计,让权力置于阳光监督之下。推进派驻纪检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高派驻纪检组发现线索能力。
3、加强执纪问责力度,深挖彻查腐败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做好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
4、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探索乡镇联组工作机制,提高乡镇纪委监督质效。在村一级试点开展村务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村级事务规范运行。
5、加强巡察工作,形成“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模式,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6、加强家风家规建设,完善“范家大院”管理体系,推进有序、良性发展,打造全省、全国一流廉政教育品牌。
7、加强廉政氛围营造,畅通举报渠道,提升群众信任度,变上访为下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深挖彻查问题线索。采用沙画、漫画、诗歌、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开展多形式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8、加强对处分人员管理,实时了解思想和工作实效,帮助其“回归森林”。扎实做好容错、纠错、防错相关工作,主动为干部澄清,为担当者担当。
9、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规范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职责,进一步清理和再造流程,提升质效。坚持刀刃向内,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含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总编制53名(巡察办2人),其中行政编制40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行政人员36人(巡察办2人),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人员3人。另有区委、区政府及编办核定编制统筹安排5人(巡察组3人、综合派驻纪检组派驻组2人)。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与2018年人员构成情况比较,实有在编人员增加6人,行政退休人数无变化,原因是监察委成立从罗江区检察院划转5人、军转干调入1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7.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2.91万元,主要是区监察委成立人员增加, 增基本人员经费及物业管理费。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5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1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1.56万元,医疗卫生2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2.91万元,主要增加了基本人员经费及物业管理费。2019年收支总预算957.5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957.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95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15万元,占76.98%;项目支出220.43万元,占23.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7.5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2.91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基本人员经费及物业管理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5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1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1.56万元,医疗卫生2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区纪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7.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02.91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基本人员经费及物业管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1.31万元,占84.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6万元,占8.52%;医疗卫生支出20.06万元,占2.09%;住房保障支出44.12万元,占4.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预算数为811.3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83.3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07.4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20.4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数为81.5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9年预算数为20.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4,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事业单位医疗4.2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
4、住房保障:2019年预算数为4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12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区纪委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61.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出国安排。
根据2019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38.6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做到事前制定接待方案经主要领导审批填写接待审批单,报销是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共同签署并附接待清单。并且尽量在机关食堂就餐,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压缩支出。廉政教育基地闭馆提档升级,接待减少。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支出;上级及其他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来我区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参与区委、区政府安排的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4.90%。主要原因是各部室、派驻纪检组、巡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有保有压,强化日常财务监管,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账面数4辆(其中含两台公车办未下账)。实际使用车辆4辆(含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待国资批复后入账2台),其中:轿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70万元,主要用于4辆(含检察院转入监察委车辆2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纪监督、纪律审查、案件办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行政单位(含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1.4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9.55万元,增长44.2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主要用派驻机构改革及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增加新增办公设备,其中台式机计划采购12台,便携式计算机18台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317.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6辆(含公车办未下账2台,监察体制改革区检察院划转,待国资批复后入账2台)。实际使用车辆4辆,其中:轿车3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纪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7.59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