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农村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承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3.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络、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4.承担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5.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抓好传统业务的重组、巩固和扩大。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机构编制设置、人员编制完善,“三会”制度建立;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2.逐步完成基层社恢复重建。把基层社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在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中壮大基层社。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和新建,逐步将基层社办成制度规范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新型基层社镇级全覆盖。
3.积极领办农民专合社和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将系统内外的农民专合社联合统领起来,推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领域的合作,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和经济实力,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
4.努力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努力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系列化服务。
5.进一步加强社属企业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属企业发展,围绕全区农特产品的供与销做文章,努力把社属企业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6.参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产销对接、农批对接,帮助分散的农户和农民专合社实现农产品顺畅销售。
二、部门概况
区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指导股,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单位总编制人数5人,在职人数5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公管理人员1人,退休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供销社所有收支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87.81 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7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所致;支出87.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5.7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8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8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1万元,占82.92%;项目支出15.0万元,占17.0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81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8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供销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8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79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7万元,占 20.46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22万元,占 2.53%;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3.01万元,占71.76 %;
(4)住房保障支出 4.61万元,占 5.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休支出。
2、医疗保障支出 2.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63.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
4、住房保障支出 4.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供销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江区供销社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因无因公出国安排。
2.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我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消费。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2018年0万元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0万元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罗江区供销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8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5.7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罗江区供销社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罗江区供销社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供销社项目资金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服务预算当年拨款1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