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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26-2021-029010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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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3-01 来源:区扶贫开发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扶贫开发工作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工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内设非独立核算机构一个,即:扶贫开发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区外机构和组织在我区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

3)、负责全区有关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4)、负责扶贫开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二)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组织领导

1.落实双组长制。严格落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制。及时对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区脱贫办牵头草拟机改后脱贫攻坚小组成员单位及其负责人调整文件,提交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进一步细化、明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落实人员配置。选人员充实区、镇两级脱贫攻坚队伍,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各种效率。

二、脱贫攻坚“三落实”

    (一)责任落实

    1.遍访行动。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遍访市级贫困村。二是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遍访辖区内所有贫困户。

    2.强化帮扶。区委组织部牵头,进一步加强化帮扶力量,选派好驻村工作队员,落实好帮扶责任人,调整、补齐第一书记,强化农技巡回服务小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研判会商,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落实。

(二)政策落实

    1.落实扶贫政策。严格执行中、省、市扶贫政策,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落实区级层面的相关扶贫政策。

    2.突出抓好行业扶贫政策落实。行业专项牵头部门,进一步加大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行业扶贫政策落实落地。

(三)工作落实

    1.问题整改落实。针对中省市区督查、巡视、暗访、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定人定责限期整改。问题整改要见实效,杜绝数字整改、文字整改。

2.日常工作落实。区镇村三级严格履行区域内各项脱贫攻坚常规工作,按时按质报送相关资料。

三、动态调整

    1.定期动态调整。建立和完善镇、村两级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台账,按贫困户识别、清退等相关程序进行调整前准备,疑难问题提交区级层面集中研判,每个季度末将动态调整信息报送至区脱贫办,区脱贫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审批。

2.常规动态调整。按照年度全省统一动态调整时期,开展全区动态调整工作,动态调整前,镇村要完善纸质资料,严格实行先纸质资料审核再开展系统录入的工作规则。

四、“回头看”、“回头帮”

    1.脱贫户“回头看”。对标脱贫标准,逐户逐项逐一核查,确保贫困户“一超六有”稳定达标。

2.贫困村“回头看”。对标“一低五有”退出标准,逐村逐项核查。针对我区实际,重点核查村集体收入。

3.建立“回头帮”台账。针对“回头看”存在问题的贫困户、市级贫困村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帮扶措施,细化“回头帮”方案,确保当年问题当年解决。

五、问题查找、短板梳理

    按照全覆盖普查与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查摆大行动,进村入户查找脱贫攻坚存在的短板问题,分级、分类梳理,梳理后的短板问题,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镇和部门进行交办,限期整改到位。

六、行业扶贫

    1.专项方案制定。根据上级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区级相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详细制定本部门专项年度实施方案。

2.专项方案实施。专项方案实施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时间进度表,按步推进,限期完成。各专项牵头部门及时在“省六有”系统中录入专项扶贫相关信息。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区脱贫办牵头,定期召开专项扶贫联席会议,掌握工作进展,研判解决疑难问题,协调推进。

七、减贫成效

2019年罗江区减贫任务为9户27人,集中分布在鄢家镇、新盛镇,对标脱贫标准增添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减贫任务。

八、项目实施、资金报账

1.项目方案编制。各镇按照扶贫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和资金下达计划,对照考核要求,突出产业就业增收、小型公益设施建设、贫困户短板问题解决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验收报账。各镇抓紧项目实施进度,开展镇村两级验收并及时申请区级验收。

3.项目资金监管。区财政局牵头,加大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杜绝专项扶贫资金被贪污、挪用。

    4.项目实施监管。区扶贫移民局牵头,定期对全区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力争全年项目建设任务半年完成。

九、督查检查

区纪委、区目督室牵头,区级相关部门配合,制定督查方案,定期对全区脱贫攻坚开展常规性督查,督查结果原汁原味反馈被督查镇,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果开展回头看。

十、年度验收

2019年10月开始,区脱贫办牵头,针对本年度目标任务逐一进行验收,确保顺利通过上级年度脱贫攻坚考核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扶贫开发和移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扶贫开发和移民局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人员0人。本次公开数据包括所有下属二级单位数据。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扶贫开发和移民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增加16万元。

2019年预算支出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万元,比2018年增加2万元,主要是新入职一名工作人员和借调三名工作人员;

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比2018年增加4万元,主要是新入职一名职工和借调三名职工,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3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是脱贫攻坚和移民工作外出培训和会议增多,接待省、市各部门抽查、考核的次数增多,致使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4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占29%;项目支出30万元,占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万元,主要是因2018年9月新入职一名职工,从医院和学校共借调三名职工。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万元

支出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4万元,占比9.6%;

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占比19%;

项目支出30万元,71.4占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工资和福利

2019年工资和福利支出4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经费。

2.商品和服务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

3.项目

2019年项目支出30万元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转和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过任何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和移民工作经常被省市相关部门抽查考核

(三)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配置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

附件:扶贫移民局.xls

 扶贫移民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xls

 

         德阳市罗江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局

                                2019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