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组织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以及我区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保证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四)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建设资金,储备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定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全区能源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全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以及国防动员等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十三)承担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争取罗江区国家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罗江区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四是罗江区工交能源及节能减排专项工作;五是涉纪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六是公检法涉案物品认证和鉴定工作;七是建材、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等价格监测工作;八是全区行政事业及涉企收费等收费价格检查工作;九是全区收费许可年审专项工作;十是罗江区重要商品成本监审及调查专项工作;十一是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十二是油汽开采协调工作,十三是按照上级的要求推进全区全面创新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发展和改革局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局机关行政单位1个,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德阳市罗江区价格认证)。主要包括:。
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21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预算18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收入预算21.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8.44万元,项目收入预算85万元,总计预算298.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的299.93,减少1.8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单位在职人员调出较多,年末单位在职人员减少所致;支出包括:工资性支出预算182.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5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减少。区发改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98.0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98.0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0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29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6万元,占71.48%;项目支出85万元,占28.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8.0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7万元,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包括人员工资和人均办公费的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33万元,占总支出的80.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7万元,占总支出的11.40%,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2万元,占总支出的0.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2万元,占总支出的2.36%,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占总支出的5.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4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78.14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总支出的32.38%,事业运行支出78.1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总支出的32.40%,其它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8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总支出的35.2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4.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7,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1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2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
3.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7.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18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45.30%,事业单位医疗3.28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46.7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5万元,占卫生健康支出7.83%。
4.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5.22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3.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事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4.5万元,减少1.7万元,下降37.78%,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2018年0万元预算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较2018年2万元预算增长0 %(持平)。主要原因是节约并维持正常运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支出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区发改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发改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8.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7万元,下降0.6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区发展和改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主要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238.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辆,其它用车1辆(区公车办)。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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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