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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4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气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气象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的组织管理。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全县人工影响天气轨道业务。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负责制定高炮、火箭等人工增雨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情况的统计、效益评估等工作。

2、负责全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承担全县防雷减灾业务技术的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雷电灾害评估、雷击风险评估及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坚定工作。

3、负责全县农业气象综合服务。

4、负责全县灌充施放系留气球或升空气球的技术指导。

 

(二)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1. 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进一步强化综合观测系统技术保障和支撑能力、不断强化精细化预报业务, 增加预报时次、时效和密度,提高天气预报的精细化程度,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类别齐全、功能;完善的罗江县气象共享平台,构建面向全社会的气象产品发布系统;开展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和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动态监测、评估、预警业务,提高现代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弄懂、用好气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面向全社会的气象产品发布系统,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推进智慧气象与相关行业的融合

2. 推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

全面完成台站综合改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全面落实申报“三农”项目建设任务。加快完善电视天气预报的提档升级。继续推进发布系统向镇乡延伸,建立气象决策服务平台。完善与环保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明晰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开展重污染天气过程趋势分析,进一步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

3.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进基层党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细化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气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二是要认真梳理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三是要切实落实问责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要有效运用好 “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五是要加强学习和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能力

4. 完善防御机制

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与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有效衔接,调动社会力量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实现“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为农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体系。真正达到“预测避让、提前避让、主动避让”的防灾减灾的目标。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5.强化气象服务

一要进一步深化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二要加强环境气象、生态气象业务服务体系建设;三要加强以农业与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的适应气候变化服务;四要建设气象为农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镇乡的建设,召开气象工作暨气象信息员培训会。

6. 适应改革形势,完善气象科技服务新的运行体制和机制

加强深化防雷体制改革;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深化气象服务体制改革。

7.2017年建成德阳市市级文明单位,彰显气象文化

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全局干部职工要积极踊跃参与,形成了齐抓共管、争创德阳市文明单位的大好局面。组织开展好学雷锋服务、道德讲堂、文化体育、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体现“罗江气象局与您风雨同舟”的服务理念和以“厚德载物、司天为民、科学严谨、创新奉献”的核心气象文化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8. 确保小鞍村2017年整体脱贫。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加大资金投入、立足实际,整合资源,确保小鞍村2017年整体脱贫。完成省、市局和罗江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主要是人工影响天气项目经费减少和公务用车改革;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48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82.7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82.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6万元,占85.5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00万元,占14.5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8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76万元,占75.83%;项目支出20.00万元,占24.1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7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支出包括: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7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83万元,主要是人工影响天气项目经费减少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0.1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1.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气象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6.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0.8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轿车1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气象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人工影响天气:指用人为手段使天气现象朝着人们预定的方向转化,如人工增雨、人工防雹、人工消云、人工消雾、人工削弱台风、人工抑制雷电、人工防霜冻等。

2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2.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罗江县地方气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2242591.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