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防震减灾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进行地震行政执法和执法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制定地震综合防御对策和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的地震监测、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开展震情跟踪,进行重大宏、微观异常的核实,提出震情分析趋势预测意见与上报。
5、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管理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审批和监督检查全县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情的评估与上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7、负责管理全县地震信息网络和信息接收、震情速报工作,建立完善的地震信息指挥系统。
8、承担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
9、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会同有关部门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10、推进地震科技的现代化,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成果,组织管理地震科技攻关项目,进行技术人员培训。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防震减灾局2017年重点工作。
1、监测预报工作
(1)加大群测群防网点建设力度,稳定镇、村“三网一员”队伍,对全县防震减灾助理员集中开展一次防震减灾知识培训,提升防震减灾助理员业务技能。
(2)加强宏观员培训和管理,对全县宏观观测点进行调查走访,切实做好宏观异常信息收集、核实、分析、上报工作。
(3)充实专业技术力量,认真做每月、半年、年度震情趋势分析,形成报告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及时处理地震观测资料并捕捉异常信息。
(4)争取经费做好地震监测台站设备的采购安装,建立我县地震监测台站。
2、震害防御工作
(1)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利用“5.12”防灾减灾宣传周、三下乡等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各镇要在“5.12” 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七进”活动。
(2)认真执行《德阳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加强对新改扩建工程抗震设防的备案工作.
(3)加强农居抗震设防宣传,继续对全县新增的建房户及未培训的承建工匠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暨建房技术培训,深入基层,实地对农户建房进行督促指导。
(4)继续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及复查工作,2017年预计完成1个省级、1个市级、1个县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单位创建,并对已创建单位进行复查。
3、应急救援工作
(1)完成县防震减灾局应急人员必要的地震现场个人应急装备配备。
(2)在5.12活动期间,多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桌面演练,进一步增强《罗江县地震应急预案》的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各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在5月底完成各镇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核实更新,组织一次应急队伍专业知识培训。
(3)做好全县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工作。
(4)做好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推进我县地震应急平台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防震减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和防震减灾股,编制4人,实有在编4人。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防震减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81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924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经费有所增加;支出包括:地震事务支出53.47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8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810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924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经费有所增加。罗江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64.814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64.8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1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64.8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147万元,占81%;项目支出12万元,占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江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4.814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81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7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9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8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83万元;地震灾害预防和预报预测等项目支出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江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81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924万元,主要是人员基本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768元,占6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93万元,占10%
医疗保障支出1.8103万元,占3%
住房保障支出2.8583万元,占4%
地震灾害预防和预报预测等项目支出12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7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地震监测、地震预报预测、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其他地震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6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支出。
3、医疗保障支出1.8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85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地震灾害预防和预报预测等项目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训、地震知识宣传、培训,抗震设防,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监测特种用车运行维护,及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等业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81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5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江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消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33%。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县防震减灾局保留一辆地震专业特种用车,该车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车辆油耗及日常维护保养费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正常运转、完成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罗江县防震减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47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9129万元,增长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罗江县防震减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罗江县防震减灾局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防震减灾局项目资金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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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