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罗江县民政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罗江县民政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政策,编制全县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民政队伍法治建设。
(二)罗江县民政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管理。4、强化基层社会救助服务保障。5、做好防灾减灾工作。6、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7、完善儿童福利。8、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9、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深化军休干部服务管理。10、城乡社区建设。11、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12、社会组织管理工作。13、殡葬管理。1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5、婚姻登记、收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罗江县民政局下属单位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罗江县民政局所有收支均包含下属单位数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26.6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09.3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599.39万元,医疗卫生4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1万元,其他支出65.2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09.3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增加。罗江县民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7453.3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726.6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6.6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372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1万元,占7.53%;项目支出3446.07万元,占92.4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罗江县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26.6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26.6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3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1万元,其他支出65.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罗江县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26.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709.39万元,主要是社会就业和保障类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3599.39万元,占96.58%;住房保障支出14.31万元,占0.38%、医疗卫生支出47.69万元,占1.28%、其他支出65.29万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4.4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拥军优属—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域和地名管理—3.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9.3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死亡抚恤—41.5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伤残抚恤—202.7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61.3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义务兵优待—3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17.7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抚恤—其他优抚支出—--0.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44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儿童福利—9.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83.5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殡葬—6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52.0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1.4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临时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特困人员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78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0.53万元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9.07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8.62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31万元。
11.其他支出—65.2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江县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6.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62万元、津贴补贴98.09万元、奖金4.55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2.99万元。
公用经费41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91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6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劳务费5.5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12.5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罗江县民政局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项目。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44%。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公务接待、业务培训、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车改革、无保留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收入65.2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34.71万元,主要是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科目调整补助;支出包括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5.2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5.29万元,主要是义务兵优待金和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科目调整。罗江县民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30.5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罗江县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民政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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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9(民政局).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