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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  引  号: 510626-2021-02872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01-20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区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 2017-01-20 来源:区交警大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罗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罗江辖区内交通管理工作工作,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安交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交通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交通道路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3.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意见。

4.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节。对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依法移送起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为以实施三化建设,提高六种能力为核心,以主动警务战略为主线,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优化警务运行和勤务模式。

二、部门概况

内设部门5个,综合中队,巡逻一中队,巡逻二中队,特勤中队,车辆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行政运行,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7.93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支出包括:社保,公积金。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收支总预算799.4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799.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9.4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79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43万元,占62%;项目支出300万元,占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9.4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9.4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7.93万元,主要是人员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43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功能科目类款项写)

  1.一般公共服务(类)XX(款)XX(项)2017年预算数为799.4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1.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局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减少0.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6%。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久,维修费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皮卡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警车采购保险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罗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

 

相关附件: 2017111411270346.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