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县农工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工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农工办内设秘书股,市场信息、产业经济发展股,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深入实际对全县农村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技术了解和反映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和对农业、农村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县级部门涉及农村重大经济政策文件的审核把关。
3、负责全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县级涉农部门的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加强对县级农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及领导成员的考核、考核、推荐等工作。
4、负责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研究;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切块资金的安排并配合财政部门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
5、负责贯彻执行抗灾救灾的方针政策;处理抗灾救灾日常事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对省、市、县安排的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提出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使用情况。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程的实施、管理有关扶贫项目,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负责全程统筹城乡发展相关工作。
(二)农工办2017年重点工作:2017新农村建设、省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申报、验收、报账;全县1527贫困人口脱贫解困工作;全县统筹城乡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工办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1个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工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03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及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8.16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6万元,医疗卫生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463万元,其它农业支出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03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及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农工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96.0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96.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3.06万元,占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9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2万元,占94.8%;项目支出5万元,占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工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0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0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3.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66万元,医疗卫生0.1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工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0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03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及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7万元,占91.8%;社会保障和就业2.66万元,占2.8%;医疗卫生0.14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5.05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6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及扶贫开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04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它农业支出主要用于全县农业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统筹城乡发展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工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工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全县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等工作需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降低100%。因公车改革,车辆运行维护费均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农工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8.1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农工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农工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农工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