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通过招标物业管理公司对政务服务大楼机关事务进行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物管的内容包括:大楼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大院绿化的养护;公共区域(含政务服务大厅)环境卫生、绿化保洁;区域内24小时安保;车辆停放的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会议室的保洁和会议服务;公共区域的植物摆放等。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针对物管公司的相应制度,对物管公司履约进行监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制定政务大楼管理和使用的各项制度。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会议中心的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承办会议的服务工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大楼的水电气费的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区域的维修维护费用。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以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区政府办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中央和省新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目前三定方案的职能履行职责,在工作中狠抓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管理,确保了区级部门高效运转。
1.政务服务大楼运行管理
(1)物业服务。保洁方面,建立的保洁巡查机制,对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定时保洁、不间断检查、定点巡查、随机抽查;安保方面,日常安保工作有序进行,值班制度有效落实,餐厅接待安保到位;会务服务方面,会务服务人员合理调配,办会的运作模式进一步规范,会前准备工作充分,布置会场高效细致。
(2)安防、消防工作。首先高度重视日常安全检查,加大对配电、消防、监控、音响、地泵、电梯、空调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施设备零隐患。配合进行节前检查,在中秋、国庆节前,由政府办组织安监、消防、工质局等职能部门对政务服务大楼、“四大班子”政府办管辖的区域、食堂等区域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在“11.9”全国消防日,在区政府办公室的组织下,我中心配合开展了政务服务大楼2018年度“11.9”消防应急演练,提升政务服务大楼消防应急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特种设施维修保养。严格规范维保维修项目实施程序,凡政务服务大楼维修保养等工程,一律遵循“先审核、后实施”的步骤。并建立了政务服务大楼零星维修项目资源库,政务服务大楼的零星维修按程序在资源库中的企业询价后,对比选出符合要求的企业,再通知其实施相应的维修工程。
(4)维保服务招标、保险续购。维保服务招标。我们对到期的政务服务大楼物业服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绿化养护、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防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大厅1-3楼盆栽的租摆等合同进行第二轮公开招标,与中标的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确保各项服务工作不间断。保险续购。对区政务服务大楼即将到期的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电梯安全责任险进行了及时续购,为安全责任增加保障。
2.职工餐厅管理
(1)完善政府食堂及政务中心职工餐厅的考核和管理,我们主动邀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机关食堂进行检查、指导,规范了主副食采购、出入库程序和厨余垃圾的管理,严格浸泡、消毒、留样等程序,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2)规范采购流程。通过多方询价,货比三家,完成了区政府机关食堂菜籽榨油及消毒柜设备等购买,做到以低成本保障高质量。此外,政府食堂及政务中心职工餐厅各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对每笔费用的申请、支付严格把关。
3.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管理。不断完善公车集中管理保障平台,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组织全区公务用车统一安装公务用车定位管理终端,完成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抓好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停放和车辆处置等日常监管,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保留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促进公务用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提前预存车辆消耗费用,经过政府办党组会研究通过后,预存公务用车燃油和ETC通行相关费用,加强对费用使用的监管,确保相关费用的规范使用。
(2)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廉洁教育。每季度定期召开公务用车安全警示教育,提醒驾驶员绷紧安全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强化对公务用车的廉洁教育,制定详实的切实可行的公务用车维修制度、燃油使用制度,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自律能力,不触底线,守住廉洁的大门。
4.办公用房管理
(1)督促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摸底工作。本年4月,按照《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自查清理整改及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德市机管发﹝2018﹞7号)文件要求,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自查清理。我中心对全区办公用房资料信息进行了搜集、整理和存档,对自查整改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及时上报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顺利完成了办公用房自查摸底工作。
(2)协调好政务大楼办公用房移交等相关工作。政务服务大楼部分涉及经济管理的部门要搬迁至金山孵化园,分散办公的单位需迁至政务服务大楼集中办公,我中心积极协调好办公用房的移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事业编制数10个,年末实有人数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9.68万元,增长15.65%;支出总计增加153.57万元,增长15.89%。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预付政务大楼电费和公务用车燃油费,基本支出增加,同时部分到期项目合同重新招标,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1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73万元,占70.61%;项目支出329.15万元,占29.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0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68万元,增长15.65%;支出总计增加153.57万元,增长15.89%。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预付政务大楼电费和公务用车燃油费,基本支出增加,同时部分到期项目合同重新招标,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3.57万元,增长15.89%。主要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预付政务大楼电费和公务用车燃油费,基本支出增加,同时部分到期项目合同重新招标,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4.99万元,占98.6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3万元,占0.71%;卫生健康支出2.25万元,占0.20%;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占0.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19.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 支出决算为31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 支出决算为775.84万元,完成预算99.3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
3.科学技术(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6.卫生健康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7.住房保障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307.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61万元,完成预算96.0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92.21万元,占9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万元,占0.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2.2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万元,完成预算88.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7万元,减少14.89%。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故接待费总支出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5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事业运行经费支出803.01万元,比2017年增加48.43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增资和公务用车运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有公务车辆7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9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个项目(政务大楼水电气费、政务大楼物业管理费、政务大楼特种设施设备维保费、政务大楼职工餐厅劳务费、政务大楼幕墙清洗费、政务大楼服务大厅绿化租赁费、政务大楼财产和人身责任保险费、政务大楼日常维修及易耗品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公积金等年初预算与年末决算数差异不大。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严格按照全局工作目标要求按计划进行分解,全年执行进度、中期评估预算执行进度基本都达到控制指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务大楼水电气费”、“政务大楼物业管理费”、“政务大楼职工餐厅劳务费”、 “政务大楼服务大厅绿化租赁费”、“大楼财产和人身责任保险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务大楼水电气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0万元,执行数为106.33万元,完成预算的88.6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政务大楼入驻部门机关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办公的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测算不够精细,年初预算安排的明细资金指标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导致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预算。
(2)“政务大楼物业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2.58万元,执行数为122.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年各项接待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
(3)“政务大楼职工餐厅劳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政务大楼入驻部门工作人员用餐需求。
(4)“政务大楼服务大厅绿化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8万元,执行数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美化了政务服务大楼的办公环境,提升了政务服务窗口的外在形象。
(5)“大楼财产和人身责任保险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81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通过竞争性谈判,在保险项目及保险责任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保险费支出。通过项目实施,降低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政务大楼的管理风险。一是对政务大楼入驻部门的财产进行了有效保障。二是对政务大楼入驻部门的职工和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进行了有效保障。三是政务大楼职工食堂的商品安全进行了有效保障。四是对政务大楼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有了极大提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政务大楼水电气费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0 | 执行数: | 12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33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3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用于政务服务大楼区域正常办公需求。 | 保障了政务大楼入驻部门的正常运行,满足日常办公的需求。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数量 | 按月完成对政务大楼水电气费的支付,保障政务大楼入驻部门机关服务工作正常运行。 | 完成全年对政务大楼、档案楼、职工餐厅及附属设施等全年水电气费用支付。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标准、水平和效果 | 按财经纪律和双方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 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 | 保障政务服务大楼区域机关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 保障了入驻部门机关服务工作的可持续运行,满足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为罗江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期限 | 可持续发展 | 持续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政务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费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2.58万元 | 执行数: | 122.5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22.5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22.58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合同约定主要服务项目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实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及秩序的管理;会务服务等。 | 圆满完成全年物业服务任务指标。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实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安全保卫及秩序的管理;会务服务等。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数量 | 按合同约定 | 按合同约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服务标准、水平和效果 | 按合同约定 | 按合同约定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服务及时程度和效率 | 按合同约定 | 按合同约定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影响 | 带动就业增长 | 为本地闲散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岗位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作用期限 | 持续影响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入驻部门满意程度 | ≧95% | ≧95%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大楼财产和人身责任保险费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执行数: | 5万 | 执行数: | 4.81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5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4.81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预期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政务服务大楼财产安全以及入驻部门人员和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等。 | 保障政务服务大楼财产安全以及入驻部门人员和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等。 |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险种类 | 政务大楼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 | 政务大楼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险内容 | 政务大楼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 | 政务大楼财产保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保险期限 | 1年 | 1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保险标准 | 政务大楼财产保险3万元/年,公众责任险1.5万元/年,食品安全责任险0.5万元/年。 | 财产综合险3万元,团体意外险、公众责任险1.5万元,食品安全责任险0.31万元,共计4.81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效果 | 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安全生产事故。 | 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安全生产事故。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作用年限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人认可程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机关服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罗江区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机关服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能:1.通过招标物业管理公司对政务服务大楼机关事务进行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物管的内容包括:大楼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大院绿化的养护;公共区域(含政务服务大厅)环境卫生、绿化保洁;区域内24小时安保;车辆停放的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会议室的保洁和会议服务;公共区域的植物摆放等。3.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运行保障、处置工作,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4.负责制定政务大楼管理和使用的各项制度。5.负责会议中心的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所承办会议的服务工作。6.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7.负责大楼的水电气费的管理,负责审查批准区域的维修维护费用。8.负责协调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9.负责四大班子办公区的保洁、安保、绿化等后勤管理服务。10.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中共罗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0名。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现有事业人员9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收入决算合计11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支出总额1119.88万元。其中,基本出支790.73万元,项目支出329.1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8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万元,医疗健康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区财政预算编制通知及相关要求,及时组织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并对本年度预算提前细化,报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将部门绩效目标随同预算、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随同决算在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透明度。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评工作,并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一是根据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能及时完善事业运行保障制度。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制度,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政务服务大楼等经费支出。二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厉行节约。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禁令,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根据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合理安排预算,采取各种节约和节能减排措施,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确保工资性支出和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到达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在资金安排、使用、核算上存在不合理现象,导致预算经费科目与支出科目存在差异。
(三)改进建议。
科学、细致的进行预算编制,力争把预算和决算差异减少,推动项目的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
附件2
罗江区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项目
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主管单位,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50亩,建有政务服务大楼、档案楼、职工餐厅及其他附属建筑。目前入驻政务服务大楼的部门有21个,用能人数约550人。
为保障政务服务大楼的正常运行,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用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20万元,预算批复后,资金拨付纳入四川省政府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月申请拨付。
按照《罗江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政务服务大楼、档案楼、职工餐厅及附属设施等运行费用支出。
政务服务大楼全年水电气费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20万元,经初步测算,水费、气费预计20万元,电费预计100万元,年末据实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为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用。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是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满足入驻部门的办公需求。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政务服务大楼、档案楼、职工餐厅及附属设施等运行费用支出,按月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年末据实结算。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中心根据《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德市罗财预〔2019〕5号)精神,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财务室负责,认真比照《2019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逐条逐项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5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政务服务大楼全年水电气费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20万元,财政批复120万元,年末据实结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安排区本级财政资金120万元,其中:水费、气费20万元,电费100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经预算批复后,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按照《罗江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政务服务大楼、档案楼、职工餐厅及附属设施等运行费用支出。
资金支付按每月实际发生向区财政提出申请,区财政审核后由国库集中支付,年末据实结算。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均实行专款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
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每月收集审核项目支出内容和数据,向财政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年末据实据结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把关,做到专款专用,主动邀请区审计部门对我中心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同时接受区财政、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无违纪违规现象,财务运行情况良好。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用水20489立方,支出水费(含污水处理费)4.51万元;用气量67358立方,支出气费15.49万元;用电1156515度,支出电费76.33万元,水电气费合计支出96.33万元,占年初预算安排的80.27%。另外预存政务大楼电费10万元,2018年政务大楼水电气费预算支出合计106.33万元,占年初预算安排的88.61%。
(二)项目效益情况。
由于我中心加强了节能灯具的使用,强化了节约用水用电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能耗,节省了水电气费支出,有利于环保,促进了可持续发展,满足了入驻部门的办公需求,为办事群众提供了满意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组织严密、保障有力,按照《2019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逐条逐项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5分,总体评价结论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用全年预算120万元,项目细化资金分配为水费、气费20万元,电费100万元。实际水费、气费支出要大于预算安排的20万元,预算安排的电费指标略有结余,用电费指标支付了水费、气费,导致会计核算和决算与实际支出不一致。
(三)相关建议。
1.提高节能环保意识。每年夏季和冬季,是政务服务大楼用能高峰时期,中央空调运行费用巨增,一要加强对中央空调的维护保养,二要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降低能耗,节约运行成本。
2.在政务服务大楼水电气费用总预算资金不变的前提下,资金分配作适当调节,适当减少电费预算,调节增加水费、气费预算。
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
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阳市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是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主管单位,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50亩,建有政务服务大楼、档案楼、职工餐厅及其他附属建筑。目前入驻政务服务大楼的部门有21个,用能人数约550人。
为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22.58万元,预算批复后,资金拨付纳入四川省政府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月申请拨付。
按照《罗江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相关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系统运行服务、会务服务等)费用支出。
政务服务中心全年物业管理服务费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22.58万元。每月底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根据合同约定的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支付。经初步测算,2018年物业管理服务费预计122.5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为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是保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满足入驻部门的办公需求。包括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系统(电梯、消防系统、安防系统、低压供电系统、中央空调、给排水系统、音频视频系统等)、会务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月末考核,按月申请,国库集中支付。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中心根据《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德市罗财预〔2019〕5号)精神,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财务室负责,认真比照《2019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一)》逐条逐项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6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年初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22.58万元,区财政批复122.5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安排区本级财政资金122.58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经预算批复后,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按照《罗江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于政务服务中心区域内保洁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系统维护(电梯、消防系统、安防系统、低压供电系统、中央空调、给排水系统、音频视频系统等)、会务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出。
资金支付按每月实际发生向区财政提出申请,区财政审核后由国库集中支付,年末据实结算。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根据我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均实行专款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存在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每月收集审核项目支出内容和数据,向财政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年末据实据结算。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把关,做到专款专用,主动邀请区审计部门对我中心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同时接受区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无违纪违规现象,财务运行情况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支付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12次,2017年12月-2018年5月,每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90750元;2018年6-11月,每月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113557元,2018年全年共支出物业管理服务费合计122.58万元,占年初预算安排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由于我中心加强了对物业管理服务方的监督考核,物业管理服务方提供的服务到位,满足了入驻部门的办公需求,方便了办事群众,社会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组织严密、保障有力,按照《2019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一)》逐条逐项开展自评,自评得分96分,总体评价结论优良。
(二)存在的问题。
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全年预算共计122.58万元,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但由于财务审批等因素,可能存在个别月份资金支付滞后,从而导致某月出现支付多笔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情况。
(三)相关建议。
1.提高资金预算的准确性。项目支出预算尽可能做到精细化、准确化,减少非必要资金占用,缓解财政支付压力。
2.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考核,应注重以制度的激励契合其内在激励性的需求。
第五部分 附表
责任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