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工质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讲政治:紧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宣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讲话和省市区全会精神,在抓班子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为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落实好巡查问题整改。认真开展“三大”活动,组织各类学习20余次,开展交心谈心140余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多名老同志主动发挥示范带动和表率作用,有效缓解了人少事多的境况。
积极面对机构改革,主动参与经济战线服务工作,按要求搬迁至孵化园集中办公,在今年减员7名业务骨干的情况下仍积极为经济战线各方面大力输送人才,目前,我局有5名在编干部在其他经济部门工作。
2.转观念:树立“先服务后执法”理念,出台特种设备监管“三先三后”内控制度;开展“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活动,走访服务企业37户,个体 104 户。加大与部门、各镇之间的横向沟通联系,主动参与川菜川剧国际文化周、枣子节、全地形车赛事、“创城”、“河长制”、道路交通安全、秸秆禁烧、非洲猪瘟防控等全区重点工作,积极展现工质作为。
3.务实干:指导11家试点民营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帮助企业办理商标质押登记,成功融资贷款343万元;免费检验计量器具2600台次。落实“百日安全”大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48家,658台。主动协调各方面,彻底解决芙蓉溪苑电梯遗留问题;对接上级主管部门,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协助某企业补办100余台特种设备资料,彻底解决我区特种设备监管最大隐患;截止11月,检查各类市场主体5690户次,整治重点区域60余处,消除安全隐患16处;深入推进“红盾春雷行动2018”、“质检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7件(绝大多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产品质量、非法会销等案件),涉案金额30余万元,罚没金额40余万元。受理消费投诉56件,挽回经济损失16.54万元,办结率100%。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近千份,调查问卷80余份,排查融资类公司47户,摸排涉黑线索1条、治乱线索6条。
4.创佳绩:代表德阳市圆满完成省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对市政府2017年质量工作实地核查,名次由去年全省第12位晋升为全省第3位,受到市级主管部门表彰;家和社区服务标准化示范点通过省级验收并授牌;企业、农专社、个体年报公示连续三年被省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罗江花生”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申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目前资料已上报国家商标局,预计1月底评审完毕;指导企业注册国际商标3件,实现罗江区零的突破。
二、机构设置
工质局独立编制机构共3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工质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
2. 德阳市罗江区计量测试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工质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98.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98.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9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1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3.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收支总预算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6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解缴基数增加了年初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奖,且绩效管理考核奖较去年也有所增加。
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112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1.53万元,其他收入21.6万元,追加324.62万元,为工资调标、人头经费、目标奖上浮、省级专项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奖励追加经费。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工质局收入支出决算总额为110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0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8万元,医疗卫生2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较上年增加26.47%,原因是工资调标、绩效考核奖调标、社保公积金等预算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收入1123.13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收入885.46万元,占总收入78.8%;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收入49.77万元,占总收入4.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15.63万元,占总收入1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22.92万元,占总收入2.04%;住房保障支出收入49.35万元,占总收入4.4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总支出1102.55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6.02万元,占总支出78.5%;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收入41.58万元,占总支出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122.68万元,占总支出1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22.92万元,占总支出2.08%;住房保障支出收入49.35万元,占总支出4.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1101.5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10.89万元,增长23.68%。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调标、绩效考核奖调标、社保公积金等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8万元,医疗卫生2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1095.08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04.44万元,增长22.95%。其中:基本支出986.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3.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1万元);项目支出108.8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8.5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0.3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8.7万元,增长24.95%。主要是人员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解缴基数增加了年初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奖,且绩效管理考核奖较2017年也有所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13万元,占8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68万元,占11.2%;医疗卫生支出22.92万元,占2.09%;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占4.5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5.0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757.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工质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决算数为32.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企业年报相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为34.69万元,完成预算86.73%,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8年决算数为7.7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19.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工质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8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决算数为29.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工质局(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61.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工质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4.4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工质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22.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及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9.3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9万元,完成预算6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和公务用车开支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2万元,占8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占15.23%。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万元,完成预算82.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64万元,下降12.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开支减少。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52万元。主要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等业务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完成预算3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万元,下降16.1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日常综合性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质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7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年报相关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
绩效目标:2018年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使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年限大于等于五年,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绩效目标:2018年需完成政府赋予的对商标广告监管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申报商标企业、自然人满意率大于等于90%,区内商标持有人、广告经营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绩效目标:2018年需完成 1、红盾春雷+利剑2018专项行动;2、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3、扫黄打非专项工作;4、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5、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工作;6、质检利剑专项行动;7、无传销城市创建专项工作;8、案件归档;9、其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经济运行大于等于5年,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5%。
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绩效目标: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我区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针对百姓消费中的热点、重点和维权难点,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强消费环境建设,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经济发展。消费者维权意识大于等于90%,消费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5%。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绩效目标:强化安全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确保控制指标有效落实,持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开展监督抽查检验和执法检查,督促县内落后产能和淘汰产品生产企业提档升级;以标准化助力质量提升,牵好标准化“牛鼻子”,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助力精准扶贫和绿色发展。企业安全主体意识大于等于90%,企业及农户的标准化意识大于等于80%,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5%,德阳市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满意度大于等于90%,区重点工业生产企业满意度大于等于90%,消费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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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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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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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0万元 |
执行数: |
4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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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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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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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2、市场专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3、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4、红盾春雷+利剑2018专项行动、质检利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5、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6、合同管理工作。7、深化改革工作(为企业服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相关工作)8、资料文书归档工作;9、其他临时性交办工作;完成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规培训各一次;2、虚假违法广告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3、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工作;4、“特供”、“专供”违法广告专项查处工作5、商标助企业大走访活动;6、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7、“三名”商标申报的审核、报送工作,指导企业、自然人申报商标工作,指导相关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1、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2、市场专项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3、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4、红盾春雷+利剑2018专项行动、质检利剑专项行动相关工作;5、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6、合同管理工作。7、深化改革工作(为企业服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相关工作)8、资料文书归档工作;9、其他临时性交办工作;完成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规培训各一次;2、虚假违法广告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3、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工作;4、“特供”、“专供”违法广告专项查处工作5、商标助企业大走访活动;6、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7、“三名”商标申报的审核、报送工作,指导企业、自然人申报商标工作,指导相关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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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成品油抽检 |
50个批次 |
50个批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化肥抽检 |
50个批次 |
50个批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料文书归档 |
100份 |
100份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牌、匾 |
100个 |
1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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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经费 |
200次 |
20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诊断 |
4次 |
4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8次 |
8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训费 |
10次 |
1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燃油费 |
30000公里 |
30000公里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差旅费 |
10次 |
10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规培训各一次 |
两次培训 |
两次培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工作 |
每月检查一次,共十二次 |
每月检查一次,共十二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特供”、“专供”违法广告专项查处工作 |
每季一次,共四次 |
每季一次,共四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商标助企业大走访活动 |
两次 |
两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及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
每月检查一次,共十二次 |
每月检查一次,共十二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三名”商标申报的审核、报送工作 |
集中审核报送 |
集中审核报送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导企业、自然人申报商标工作,指导相关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对区内有关企业、自然人每月指导三次共36次 |
对区内有关企业、自然人每月指导三次共36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年报公示率 |
≥100% |
≥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规培训 |
两次 |
两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各项专项行动工作 |
两个 |
两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三名”商标申报的审核、报送工作 |
审核率达100% |
审核率达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导企业、自然人申报商标工作,指导相关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指导率达100% |
指导率达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商标助企业大走访活动 |
完成率达100% |
完成率达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完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及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
完成率达100% |
完成率达100%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之前 |
2018年12月3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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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宣传牌 |
200元/个 |
20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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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宣传袋 |
40元/个 |
4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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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专家诊断评审 |
5000元/次 |
5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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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产品抽检 |
1200元/批次 |
1200元/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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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市场专项检查经费 |
100元/次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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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文明市场创建经费 |
10000元/个 |
10000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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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资料文书归档 |
200元/份 |
200元/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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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培训费 |
1000元/次 |
1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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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燃油费 |
1元/公里 |
1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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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2000元/次 |
2000元/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差旅费 |
2000元/次 |
2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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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规培训 |
0.5万元 |
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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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各项专项行动工作 |
2万元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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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三名”商标申报的审核、报送工作 |
1.5万元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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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导企业、自然人申报商标工作,指导相关主体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2万元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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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商标助企业大走访活动 |
0.5万元 |
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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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完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查处工作及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
3.5万元 |
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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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完成政府赋予的对商标广告监管职能 |
完成政府赋予的对商标广告监管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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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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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
≥5年 |
≥5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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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申报商标企业、自然人 |
满意率大于90% |
满意率大于9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区内商标持有人、广告经营使用者 |
满意率大于90% |
满意率大于90%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工质局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53万元,减少6.94%,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工质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车辆保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工质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固定资产总额844.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8辆。其中:执法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从事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专项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专项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的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现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工质局)行政单位1个,含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组、德阳市罗江区计量测试所;含派出机构五个,分别为城关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城郊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金山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略坪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鄢家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所;含执法机构一个,为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
(二)机构职能。
工质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制定和实施提高全区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人员概况。
工质局共有编制50人,行政编制4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41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1人,行政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35人,工勤4人),事业人员2人。遗属4人,其他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工质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23.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1.54万元,其他收入21.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2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28.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2.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
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未调整。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工质局收入支出决算总额为1102.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07.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7万元,医疗卫生2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基本准确,预决算差异体现在一般公共服务减少支出20.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增加,医疗卫生未增加,住房保障支出未增加。原因是我局服务质量提高,减少程序费用。我局提前对专项工作经费按业务范围分配,细化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执法办案专项、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几大板块,有利于后期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按要求执行预算管理,2018年总支出1102.54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66.02万元,占总支出78.54%;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41.58万元,占总支出3.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7万元,占总支出11.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92万元,占总支出2.08%;住房保障支出49.35万元,占总支出4.48%。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元,项目支出结转20.71万元。项目支出中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质量强镇工作后续工作和费用结算将在2019年继续开展。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34万元,比上年增加35.22%,主要原因是业务交流增多,公务接待批次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8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有五辆车已处置,一辆划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相应维护费用减少。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工质局2018年非税收入包括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都是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487907.92元,已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挪用、截留非税收入的情况。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2018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一致,执行计划于实施计划一致,用于车辆保险购买。
3. 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系统,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内控制度管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审批制度》、《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
5.信息公开
在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四)整体绩效。
2018年工质局上下一心,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创新破难,在忠诚履职中赢得了信任,在依法监管中服务了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就。
1.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定力,围绕改革新要求和市场经济监管新任务,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进一步夯实政治基础保障和自身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重要支撑。一是丰富机关党建形式,队伍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三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工质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2.围绕商事登记改革,营造良好准入环境。从“一照一码+X”到简易退出机制,全方位、多角度服务商事登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2018年2月,我局实施企业名称网上登记,突破了冠“省”“市”“区”三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网上自助申报功能,顺利跨过了全程网上登记的第一道关卡。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X”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把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与企业统计证纳入营业执照中,达到让申请人少跑回头路的目的。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民营经济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壮大、稳中有进。
3.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抓手,把消除隐患和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责和措施全面到位。对重点设备、重点使用单位及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安全隐患消除等方面,相继开展了节日、汛期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检查。通过“电梯攻坚战”行动,多次协调市质监局、市特检所等部门对芙蓉溪苑小区电梯遗留问题有计划进行整改,为全区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4.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职能。一是加大产品质量监测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抽检,尤其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产品)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形成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高压态势,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依法对民间投资理财咨询类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加强对水、电、气、移动、电信等公用企业滥收费用、限制竞争等方面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保护知名企业品牌知识产权”专项工作,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案件查处力度。三是加大对重点产品的风险监测力度,严格监控获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防范区域质量安全风险发生,在此基础上完成2018年全区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四是强化广告、合同监管。做好广告发布监管工作,促进罗江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重点领域、消费投诉强化合同监管,合同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对不整改的坚决依法查处,调解合同纠纷案成功率达90%;强化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服务力度,及时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做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建档、巡查、监管工作,组织强制性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行政监管;按照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分类原则,确定检查重点,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定期巡查工作。
5.强化消费维权。一是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抓好“3.15”宣传活动。搞好消费教育培训。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适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消费提示和维权信息,及时通过消费提示、警示、简报等方式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报道消费维权动态,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共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消协各理事单位的联系协作机制,推动全区维权工作,形成全社会宣传、教育、引导消费维权的合力。二是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消费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考核等方式,确保12315、12365、12358、12331等投诉举报工作畅通、快捷和实效。增强申诉举报工作的贯彻力和执行力,提升申诉举报工作处理的效率。强化12315数据分析,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加强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2018年,消协各分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学习培训不少于二次。三是构建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狠抓“五进”维权网络建设,在扩大覆盖面和规范化建设上见成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源头,真正让消费者满意。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密切关注全社会的监督,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企业的参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职责,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半功倍。
6.扎实开展标准化工作,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争取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立项,推动我区优势农业蜜柚杂柑、贵妃枣、青花椒、优质梨、稻菜轮作、水稻-油菜制种规模继续扩大,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提升有机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形成规模连片发展效应。力争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到户率达到85%,全区标准化生产覆盖面积达到95%。
7.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做好生产、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同时,强化“工业强区”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区委、区政府“工业提升”战略。通过对四川玻纤、伊索电工、帛汉电子、迪弗电工等企业重点产品中开展标准对标,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与效益,推动“罗江造”产品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通过标准升级,引领和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培育一批本土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
8.开展“小个专”党(团)建工作,加快推进全区非公经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突出“小个专”的党(团)建工作为重点,在辖区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两新组织”党(团)支部8至10个。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工质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管理较完善。对重、热点行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效能,积极推动标准化示范区立项和质量提升工作,为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财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在预算执行上缺乏经验,预算执行效率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财务人员加强学习预算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等方式向全局干部传达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绩效管理效率。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9月德阳市罗江区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现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市质监局拨付家和社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专项资金2万元。资金申报、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罗江区金山镇家和社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于2016年6月经省质监局批准实施,经过三年来的试点工作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2018年为该项目的验收之年。该项目目前已验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已于2018年9月拨付到位,资金到位与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以上2万元专项资金使用完毕,用于邀请专家指导1万元和打造试点宣传1万元。开支标准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各项支付依据,保证资金支付内容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以上经费到位后,我局对上述经费的财务管理全部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采取报账制,统一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试点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实施方案,制定了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制度等,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对以标准化推动社区建设与服务开展培训,实现社区“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制定的服务标准将服务流程、服务行为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2.社区服务工作人员通过7大项23小项的服务项目公示,对标准化有初步认识,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规范了社区服务行为,提升社区服务质量水平。做到人人了解标准,人人遵守标准,最大程度上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的质量;
3.对社区范围内的超市、卫生服务中心、医院、药店、餐厅、宾馆等服务部门进行标准化宣传,使其增强标准化意识,“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标准化服务质量促进业务量大幅提升,以期获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社区构建完善服务机构: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妇女之家、社区新市民学校、社区残疾人协会、老年协会、公民道德协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青少年幸福驿站、法律援助工作站、12315、1365联络点,困难救助站、农商银行金融服务点、社区养老助残工作站、老年人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文体活动站、法治文化广场等。
社区设立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提供:劳动就业保障服务、计划生育服务、民政残联服务、党政服务、公安司法服务、网格管理服务、等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搭建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提供限时办结,延时服务和通过020平台不限时服务,彻底地解决社区群众办事门难进、事难办和办事局限时间地点的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区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社区居民群众为主体,提升群众素质,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重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求。
家和社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有力促进了社区的经济发展,大力推动了我省服务标准化工作,促进我区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社区政务服务质量水平,营造社区幸福生活环境,同时为政府下移职能、规范行为、政策到位提供保障,加快建设和谐社区进程。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人员问题:需要专职人员管理维护。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待提高,部分群众的认识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弱: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弱,老年从业人员多。
(二)相关建议。
建议配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加强相关宣传和服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部分 附表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