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和行业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标准;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5.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质量标准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医院制剂标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市场。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抽验,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7.组织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
8.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9.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0.指导各镇(街道)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方面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12.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3.承办县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综合协调方面。食品安全“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安办统筹功能明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与乡镇、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细化各镇各部门工作职责,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二是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三是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四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镇、职能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启动仪式、“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宣传活动。
2、食品药品监管方面。
一是食品药品监管扎实有效。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实现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全覆盖。完成全区2495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301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的综合监管;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持续开展食用油、大米、特殊食品、白酒、“地沟油”、网络市场监管、中药饮片、疫苗等20余次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约谈网络订餐平台和部分食品生产企业6次,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是稽查执法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07件(当场处罚案件47件),办结108件(其中包含2017年立案7件,当场处罚案件47件),按照规定办结率100%。涉案金额9.669万元,罚没金额97.9441万元。向畜牧等部门移送案源线索3件,强化行刑衔接,向公安移送案件1件。
三是风险防控助推安全指数。以问题发现为导向,实施靶向性监督抽检,覆盖率和安全率显著提升。1-11月,抽检食品330批次(其中民生工程(省级)监督抽检118批次),县级监督抽检193批次,药品抽检72批次、医疗器械抽检5批次,问题发现率位居全市前列;协同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的快速抽检,共快检973个样品,合格率达99.5%。召集风险研判例会3次,发布消费警示6条,运用研判成果指导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稳步推进,监测质量明显提升。
四是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以行风政风建设“五大行动”为契机,开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和纪律作风整顿行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实施业务技能提升培训15人次;梳理廉政风险点26个,完善措施50条;聘请“两代表一委员”7名为系统行风政风社会监督员;开展集中谈心谈话10次,开展分管领导与股室负责人谈心谈话12次。
3、省市级目标完成方面。全区食品安全总体合格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完成省级食品抽检118批次,不合格食品和问题发现率(监管能力)22.88%,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完成区级食品抽检410批次。
4、区级目标任务。完成中央投资食品快检车项目1个88万元,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推进顺利。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3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纳入食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
2. 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6.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37.93万元,增长58.4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明厨亮灶、食品快检车购置等专项工作经费增长;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5.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51.85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及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明厨亮灶、食品快检车购置等专项工作经费增长。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9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6.47万元,占99.9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3万元,占0.0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食品药品专项工作经费增长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93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8万元,占66.01%;项目支出318.09万元,占33.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食品药品专项工作经费增长。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16.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37.93万元,增长58.41%。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明厨亮灶、食品快检车购置等专项工作经费增长;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5.9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51.85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及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明厨亮灶、食品快检车购置等专项工作经费增长。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1.85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及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明厨亮灶、食品快检车购置等专项工作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6万元,占5.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5.98万元,占91.18%;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占3.3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3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1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7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化妆品事务: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支出决算为189.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65.52万元,完成预算61%。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期三年)和基层信息员、协管员考核经费待发和基层执法装备建设等项目正在建设实施中。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6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54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9.37万元、津贴补贴83.7万元、奖金249.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92万元、住房公积金29.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万元等。
公用经费74.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4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5.86万元、物业管理费1.74万元、差旅费5.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01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劳务费7.77万元、委托业务费1.88万元、工会经费13.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3万元、其他交通费1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6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7.05万元,完成预算93.8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5.16万元,占98.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1.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1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8.8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食品安全快检车1辆(含专业检测设备),金额108.84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含执法执勤用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执法、抽样、举报投诉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03.79万元。一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主要原因是购置一辆食品安全快检车;二是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修车和加油等审批程序。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3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抽样和接待德阳市辖区各县、市区和乡镇相关干部人员参加应急演练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1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案件力度加大,外来协查案件接待工作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288.2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分。
存在的问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支出工作在机改后运转顺利,成效显著,但是有些工作还必须不断摸索和创新。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准度还不够。受机构改革和职能的不断增加影响,工作计划较预算编制滞后,部分项目的预算编制不够精确,导致执行中的预算调整和执行后的资金结余;二是预算执行进度待加快。中央资金中政府采购项目较多,因采购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导致预算执行还未达到财政的要求,少部分单位年终有资金结余。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工作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完善项目责任制。业务处室为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应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争取达到财政要求。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3 | |
目标管理(5分) | 3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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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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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普宣传经费、执法服装采购、镇村社区信息员协管员经费)重点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小组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二是资金预算与项目实施推进过程缺少连续性,存在脱节现象。下一步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完善相关绩效评价机制;二是定期组织绩效评价小组召开工作联系会,及时针对存在现象加以沟通。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4 |
可行性 | 5 | 4 | ||
(10) | 明确性 | 5 | 4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2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3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89 |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5万元,比2017年下降5.61万元,下降7.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食品安全快检车、“智慧食药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和2018年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运行: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日常运转。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科普宣传、基层乡村社区三级信息员和协管员考核工作经费等。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化妆品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化妆品抽验、化妆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医疗器械抽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安全抽验、食品安全监管及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方面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省级下达工作、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央下达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及综合监管工作、中央下达食品专项整治综合监管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经费、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经费、省级下达食品药品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工作、省级下达食品专项整治综合监管、中央下达食品监督抽验任务工作。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局)行政单位1个,含下属事业单位两个,分别是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
(二)机构职能。
食药局行政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和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及化妆品卫生监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化妆品卫生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牵头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三)人员概况。
食药局共有编制37人,行政编制2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8人,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财政补助人员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2人,行政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15人,工勤4人),事业人员1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1人,财政补助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食药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92.6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2.6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2.6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49.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
年度执行中调整预算数财政拨款收入9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47万元,其他收入0.13万元,追加423.99万元,为开展日常工作必要经费。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食药局收入支出决算总额为935.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7万元,医疗卫生85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基本准确,预决算差异体现在一般公共服务未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增加,医疗卫生增加支出19.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未增加。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包括:公共卫生、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为保障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日常运行加大了支出。我局提前对工作经费按业务范围分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细化为行政运行、药品事务、化妆品事务、医疗器械事务、食品安全事务、事业运行、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等几大板块,有利于后期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按要求执行预算管理,2018年总支出935.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7万元,占总支出5.34%;医疗卫生855.95万元,占总支出91.45%;住房保障支出29.97万元,占总支出3.21%。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0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元,项目支出结转102.95万元。项目支出中公共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执法经费将在2019年继续使用。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2万元。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食药局2018年非税收入包括罚没收入,都是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全年共完成非税收入1112432.80元,已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无挪用、截留非税收入的情况。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2018年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与预算一致,执行计划于实施计划一致,用于快检设备、车辆保险购买。
3. 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全部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系统,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按时完成资产清查任务,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4.内控制度管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审批制度》、《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
5.信息公开
在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公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四)整体绩效。
2018年,食药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推进“两责”落实,保持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的势头。
1. 强化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抓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丰富机关党建形式,队伍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党代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重要位置。二是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三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工质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2.食品药品监管扎实有效。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实现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全覆盖。印发《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和评议考核细则以及《信息员、协管员考核方案》,建立了信息员和协管员的督查考核和激励惩处机制;约谈网络订餐平台和部分食品生产企业5次,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严管提升大米品质。把严管大米作为罗江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重要的突破口,让企业“不愿违”成为常态;服务助推行业规范,在金山、慧觉、略坪等镇设立“三小”备案服务站,零距离服务“三小”业主;牵头联动共治格局,建立“联席会-联动”机制。与学校联动共筑食堂安全。与部门联动共治食药违法。
3.稽查执法保持高压态势。2018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07件(含当场处罚案件48件),办结108件(含2017年立案案件6件)。向畜牧等部门移送案源线索3件,向公安移送案件1件。
4.社会参与格局逐步形成。全面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周”、“药品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营造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享氛围,开展多种专题培训;设立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基金,畅通12331举报投诉渠道。
5.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以行风政风建设“五大行动”为契机,开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和纪律作风整顿行动,队伍作风明显好转。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食药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较好,预算编制较准确,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非税收入、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公开管理较完善。对重、热点行业加强日常监管,积极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效能,为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区委、区政府好评。
(二)存在问题。
干部职工对绩效管理重要性认识不够,财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在预算执行上缺乏经验,预算执行效率还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财务人员加强学习预算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等方式向全局干部传达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绩效管理效率。
附件2
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德阳市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财政拨付罗江区2018年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及区本级抽样检测项目资金32万元。资金申报、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确保百姓舌尖上的食品安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罗江区食品药监局重视抽检工作,加大食品抽检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德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2018年,对食品生产经营个环节进行了监督抽检。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了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现状,为进一步制定风险防控分析和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启动稽查执法,保障食品安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专项资金已于2017年12月申请到位,资金到位与计划相符,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以上32万元专项资金使用完毕,用于政府采购食品抽样服务29.9万元、采购代理费0.5万元,办公经费1.6万元。开支标准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各项支付依据,保证资金支付内容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以上经费到位后,我局对上述经费的财务管理全部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采取报账制,统一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财务处理、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 根据(德市食药监发【2018】30号)文件要求,2018年我局共承担抽检任务有:省抽常规抽检(民生工程)任务118批次,市级专项抽检31批次,本级抽检14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70批次。
2.2018年4月25日,我局发布《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依法对2018年食品抽检项目进行政府采购。2018年5月17日,发布《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委托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罗江区2018年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及区本级抽样检测采购”。
3.稽查大队及时对抽检的不合格报告进行稽查执法检查,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我局共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559批次,其中省抽任务常规(民生工程)已完成118批次,完成率为100%;市级专项抽检31批次,完成率100%;本级抽检14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完成270批次,完成率为100%。
2.2018年抽检不合格情况。食品安全抽检问题样品共计58批次,其中国抽不合格6批次;省抽(民生工程)不合格27批次,省级专项抽检不合格5批次;市抽不合格1批次;本级抽检不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6批次;外地通报不合格8批次。按食品各环节抽检不合格情况为: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18批次,占总不合格率为31%;食品经营环节不合格28批次,占总不合格率为48.3%;餐饮环节不合格12批次,占总不合格率为20.7%。详见表1。
表1 各食品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批次)
| 样品数 | 食品经营 | 餐饮环节 | 食品生产 | 检出率 | 合计 |
国抽 |
| 1 |
| 5 |
| 6 |
省抽(民生工程) | 118 | 17 | 8 | 2 | 22.8% | 27 |
省抽专项 |
| 2 | 2 | 1 |
| 5 |
外地通报 | 0 | 0 |
| 8 | 0 | 8 |
市抽 | 31 | 0 | 1 | 0 | 3.2% | 1 |
本级抽检 | 140 | 2 | 1 | 2 | 3.57% | 5 |
食用农产品 | 270 | 6 |
|
| 2.2% | 6 |
合计 | 559 | 28 |
|
|
|
|
占总不合格率 |
| 48.3% | 20.7% | 31% |
| 58 |
3.对不合格报告进行稽查执法检查,稽查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食品行政处罚案件立案45件,罚没金额90.23万元。向畜牧、农业等部门移送案源线索8件,向公安移送案件1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我局罗江区2018年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及区本级抽样检测项目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个环节进行了监督抽检。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了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现状,为进一步制定风险防控分析和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有效保障了辖区食品安全,有力促进了辖区市场的规范化。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人员问题。一是执法人员数量太少,工作量与人员配置不匹配,人少事多,远远不能满足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的需要,导致监管覆盖率低,工作忙于完成任务、难出亮点。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待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掌握不够全面系统,股室、基层所人员不会办案,错失案件线索,影响了执法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到位,造成不合格食品有一定的市场。
2.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弱。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弱,部分单位不履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流于形式。乡镇偏远地区老年从业人员多,此类情况更为严重。
(二)相关建议。
1.食品抽检监测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加大对人员的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通过会议培训、实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抽检技术水平。
2.充分利用快检车开展食品快检工作。让快速检测充当监督抽检的先锋,提升问题检出率,体现靶向性抽检。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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