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林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林业依法行政。
2、负责全区农村经营管理和集体林权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3、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配合区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林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林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林业发展、现代农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大宗农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林产品品牌。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协助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并参与取得认证的农产品、认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证后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水产渔政资源保护、利用、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建设和水产业安全生产,实施水产业环境监测,查处水产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水产业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
7、依法实施农林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农林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8、制定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级造林标准和规程。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区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审核报批的相关工作。
11、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使用。
13、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参与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4、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15、收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林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林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林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7、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8、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协助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中心工作
一是建设罗桂路柑橘产业带,完成标准化栽植3300亩,预计全年完成栽植超1万亩,建设2个千亩高标准示范园。二是实施柑桔、贵妃枣绿色防控8000亩,推广肥水一体滴灌6400亩。三是建立1006名新型职业农民的信息库,认定新型职业农民50人。四是农残抽样速测合格率99.3%(目标任务98%以上)。五是新申报“三品一标”农产品16个。六是完成义务植树53万株,森林覆盖率增加0.12%。七是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大宗油料基地建设等重点项目按计划完成。八是争取上级财政资金8337.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81%,力争目标任务的139%。九是扎实推进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农业依法行政、政风行风建设。
2.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承办全国“两区”划定培训班,并作交流发言,青海、湖北等 20 余个考察团前来学习,全省首个通过验收,区农业局在全省培训会上交流发言。二是开展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筹建川北农产品检测中心。三是建成我区首座大中型自动化提灌站。四是贵妃枣通过良种审定,筹建“贵妃枣创新研究院”。五是建设罗江鳜鱼繁育基地,孵化3万余尾苗种,进行种质资源培育和保护。六是参加第八届中国月季展,获优秀组织奖、月季室外造景艺术奖金奖。七是举办四川美丽田园欢乐游暨罗江第十三届贵妃枣采摘节。
3.创优争先工作
一是星光村成功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省6个);二是成功申报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区范例(全国100个);三是山水美地农业合作示范区(老挝)获首批省级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全省3个);四是创建省级示范休闲农庄 2 个;五是申报“乡愁记忆”、宝峰山省级农业主题公园2个(待批);六是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园2个;七是申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1家、市级3家;申报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2家、市级2家;新培育家庭农场38家、土地股份合作社2家。
二、机构设置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其中德阳市罗江区森林公安局为单独核算的下属二级决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
纳入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 德阳市罗江区农机监理站
3. 德阳市罗江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4. 德阳市罗江区森林植物检疫站
5. 德阳市罗江区水产渔政管理站
6. 德阳市罗江区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管理站
7. 德阳市罗江区种子管理站
8. 德阳市罗江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9. 德阳市罗江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本年收入合计925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6.99万元,占99.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0.22%;其他收入0.84万元,占0.01%。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7年增加27.31万元,增加0.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74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35万元,占17.27%;项目支出6129.29万元,占82.73%;支出决算总额较2017年增加1610.32万元,增加27.7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农业项目支出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25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36.99万元,占99.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0.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4万元,占0.0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4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35万元,占17.27%;项目支出6129.29万元,占82.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56.9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8.34万元,增长1.2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407.7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609.47万元,增长27.76%。主要原因是因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10.32万元,增长27.77%。主要变动原因是因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万元,占0.001%;社会保障和就业142.7万元,占1.9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97万元,占0.4%;节能环保支出186.54万元,占2.52%;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占0.27%;农林水支出6965.75万元,占94.02%;住房保障支出63.59万元。占0.86%。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万元,死亡抚恤5.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54万元。
(二)医疗卫生支出29.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29.97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63.5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63.59万元。
(四)节能环保支出186.5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污染防治支出7.19万元,社会保险补助0.5万元,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78.85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6965.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037.97万元,占14.9%;事业运行5.13万元,占0.07%;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48.71万元,占3.57%; 病虫害控制10万元,占0.14%;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占0.07%; 防灾救灾56.5万元,占0.81%;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814.71万元,占40.41%;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40.9万元,占0.59%;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895.91万元,占12.86%;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2万元,占0.02%; 其他农业支出1455.58万元,占20.9%;森林培育132.23万元,占1.9%;森林资源管理5万元,占0.07%;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3.27万元,占0.91%;其他林业支出22.6万元,占0.32%。其他扶贫支出100万元,占1.44%;产业化经营65.92万元,占0.95%;其他农林水支出5.12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408.64,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7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3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5.0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支出决算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 社会保险补助: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其他退耕还林支出:支出决算为17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03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决算为248.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病虫害控制: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防灾救灾: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决算为281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决算为895.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其他农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45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支出决算为13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决算为6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 其他林业支出: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扶贫- 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 产业化经营:支出决算为6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6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6.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51万元,占8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2.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49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完成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公车养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5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工作开展,主要用于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推进工程、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工程、中央财政产粮大区奖励资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农业高产创建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粮油高产创建项目、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秸秆禁烧巡查工作、脱贫攻坚“五个一”、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区委区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514人,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农业部领导检查罗江产油大区建设项目及油菜长势,省农业厅、财政厅、市农业局、财政局及区委、区政府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省农业厅、市局领导来我区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提灌站、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及产业大区等工作,省农科院专家到我区指导梨树管理和果树冬管技术,省种子站来人到罗江检查种子收储工作,省厅、市局及区领导检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兄弟区农业局来罗江进行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等业务交流,召开全区农业工作会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果树培训工作会议,在全区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工作以及接待考察农业招商引资人员。省林业厅到罗江区开展2018年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监督检查公务接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许可检查,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到罗江区开展林地项目工作公务接待。单位需支付招待费,必须坚持接待“三单”原则。(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农业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2018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机关运行经费: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例如:1.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 ,充分发挥园区产业融合示范效应,带动农户增收。2.我区2018年省级财政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用于该站检测实验室的基本设备配备、林产品农残快速检测设备、产地土壤环境的重金属检测设备检测设备购置。3.粮油绿色高产高效项目:油菜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面积2000亩,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面积8000亩。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农业项目建设实施均达到设计的建设目标和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建成项目都可正常发挥使用功能、用途、作用,并产生极大收获、收益、收入等综合效益,发挥出了示范、拉动、推广和促进发展等辐射效应。农业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增加了农田灌溉面积,为农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农业项目的建设,也进一步带动区域旅游业、服务业、商业、农副产品等的恢复和发展,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2018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种业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2.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8年全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是现代青年农场主3人(包含2017年的培训对象2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1人。项目效益情况:培育新型职业农民97人,包括种粮大户30人、罗江区柑橘协会柑橘生产经营型人才18人、蟠龙镇农民合作联合社和略坪镇农民合作联合社职业经理人13人。提升了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建设试点成员、罗江区柑橘协会的技术人员和两个农联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能力。认定了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人员为主的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110人,建立了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库,有力地推动了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建设。问题及建议,存在的问题。2018年项目需经政府批复同意实施,项目下达时间晚、实施时间短,当年不能及时完成项目要求的所有内容,有些培训要推迟到第二年作为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内容完成。有些专题培训班由于专业季节限制,需要在第二年正在时节才能开展技术培训。相关建议。下达项目时间尽量提前,以保证当年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 | 执行数: | 1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其中-财政拨款: | 1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90人 | 培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90人 | 培训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9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 对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 | 对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16万元 | 给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1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计10万元,每年支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3.3万元,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2.7万元 | 给10个镇每年每镇给予1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补助计10万元,每年支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3.3万元,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2.7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规范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镇村组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满意有明显提高,满意度百分之百 | 镇村组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满意有明显提高,满意度百分之百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 执行数: 21 其中-财政拨款: 21 其中-财政拨款: 2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8年全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是现代青年农场主3人(包含2017年的培训对象2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1人。 2018年全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是现代青年农场主3人(包含2017年的培训对象2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1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67人 2018年全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是现代青年农场主3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1人。 2018年全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是现代青年农场主3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1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培训合格 培训合格 培训合格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 经常性,每年延续 经常性,每年延续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21万元 21万元 21万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技术水平得到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 满意度百分之百 满意度百分之百
(2018 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 ||||
预算单位 |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0 | 执行数: | 15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该项目的建成,推行“制种企业+种子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订单生产模式,既能解决农民的农产品卖难问题,同时又能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水平,增强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也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树立样板和典范。
|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改善田间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基地杂交水稻单产提高,总产增加,预计2018年项目区水稻制种面积、单产、总产、产值分别达到1000亩、280公斤/亩、28万公斤和420万元,项目区人均增收1485元。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150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00万元,培训费用6万元,制种保险20万元,物化补助24万元,独立费用6.91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00万元,培训费用6万元,制种保险20万元,物化补助24万元,独立费用6.91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对全区水稻制种保险进行补助,保费按每亩100元计 | 对全区水稻制种保险进行补助,保费按每亩100元计。政府、制种企业、制种农户按8:1:1比例出资。 | 对全区水稻制种保险进行补助,保费按每亩100元计。政府、制种企业、制种农户按8:1:1比例出资。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时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经常性,每年延续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150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00万元,培训费用6万元,制种保险20万元,物化补助24万元,独立费用6.91万元。” | 工程建筑工程费用100万元,培训费用6万元,制种保险20万元,物化补助24万元,独立费用6.91万元。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全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保持稳定、单产提高、总产增加 | 我区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全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保持稳定、单产提高、总产增加,实现高产优质和高效,对国家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意义重大。 | 我区杂交水稻种子产业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服务、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发展,全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保持稳定、单产提高、总产增加,实现高产优质和高效,对国家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意义重大。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 | 项目区人均增收1485元。满意度百分之百 | 项目区人均增收1485元。满意度百分之百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农业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经费项目、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种业提升工程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6万元,比2017年增加3.33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农业项目增加,差旅费增加,其他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71万元。主要用于产油大区奖励资金等工程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农业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推进工程、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工程、中央财政产粮大区奖励资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农业高产创建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粮油高产创建项目、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秸秆禁烧巡查工作、脱贫攻坚“五个一”、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范围(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的离退休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 森林管护: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社会保险补助: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等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6.退耕还林-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退耕还林-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农林水支出-农业- 其他农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 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罗江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为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独立编制机构数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0个。 区农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产业发展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机管理股、机电灌溉管、绿化造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股、科教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计财股等11个股室。 下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推广中心、农村能源办、植保植检站、农机监理站、农场管理站、农广校、种子管理站、森林植物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水产渔政管理站、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林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林业依法行政。
2、负责全区农村经营管理和集体林权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3、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协助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并参与取得认证的农产品、认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证后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水产渔政资源保护、利用、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建设和水产业安全生产,实施水产业环境监测,查处水产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水产业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
7、依法实施农林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农林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8、制定全区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区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审核报批的相关工作。
11、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使用。
13、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参与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4、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15、收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林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林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林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7、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8、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协助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18年罗江区农业局核定人员编制数76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包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2人(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 罗江区农业局年末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人员23名(含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财政当年拨款收入925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3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财政资金支出740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96万元;农林水支出6964.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86.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9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注重以下几点,一是预算编制全面性,实现了下属单位全覆盖,二是以财政局2018年“预算编制指标口径”为依据,坚持量入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三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做到优先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四是预算编制专项资金提前细化、按项目时效性和进度编制。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农村局财政资金预算总支出74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35万元;本年项目支出6129.29 万元。本年预算经区人大预工委进行审查合格。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结算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740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35万元;本年项目支出6129.29 万元。财政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各产业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罗江区农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27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2.54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26.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125.96万元,分别是办公费4.8万元、印刷费1.07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0.16万元、差旅费53.43万元、维修费2.79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6.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7万元。 本年农业项目支出6129.29 万元,主是共产党事务支出0.1万元,污染防治支出7.19万元,天然林保护补助0.5万元;退耕还林支出178.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48.71万元,病虫害控制经费1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5万元;防灾救灾资金56.5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814.71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40.9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895.91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2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455.58万元;森林培育支出132.23万元;森林资源管理资金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3.27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2.60万元;扶贫支出100万元;产业化发展资金65.9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5.12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督促指导项目执行中相关制度、流程实施情况,使设计、报批、招投标、采购、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工作公开透明,有序推进。 配置专门人员建立项目台账及档案,重点农业项目的组织管理、计划、设计、技术、监理、合同、质量、检查、验收、财务等文件资料档案都按照农业项目档案管理规定来形成、收集、建立和保管,并及时更新,积极监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内控制度并得到正确执行;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分配安排做到公正公开,地方配套或自筹资金都足额落实;项目资金都按规定经过检查、验收或监理签字确认和相关审计确认;结算方式通过银行转账,兑现方式实行“一卡(折)通”,专款专用,按管理级次、项目实施进度和规定比例拨付资金,项目补助、补贴、补偿资金等兑现工作,都按照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公示,及时足额兑现。并及时到账,不存在串用、挤占、挪用、置换、浪费和虚列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
2、三公经费预结算执行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安排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付3万元,与2017年支出相等。主要原因是单位两年来坚持中央八项规定,简化接待,限定接待参与者,接待以普通工作餐为主。2018年公务接待费用计划用于农业生产项目及国家核查验收、省市检查验收、招商引资,相关单位学习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安排20.51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4.7%。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轻车简从,实行派车制,合理规划公务车用车路线。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 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2018年支付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20.51万元,用于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是保障农业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无政府性债务。
2、非税收入执收。2018年本单位无规定非税收费任务,行政执法中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0.3万元,全额缴入财政。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6.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2.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69.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4.71万元。主要用于产油大区奖励资金等工程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4.全面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在管理和使用中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登记,年终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实行固定资产编号,固定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做到账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整体绩效
1、农业项目建设实施均达到设计的建设目标和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建成项目都可正常发挥使用功能、用途、作用,并产生极大收获、收益、收入等综合效益,发挥出了示范、拉动、推广和促进发展等辐射效应。
2、农业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增加了农田灌溉面积,为农业生产发展奠定了基础。
3、通过农业项目的建设,也进一步带动区域旅游业、服务业、商业、农副产品等的恢复和发展,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区不存在农业项目损失报废、不发挥作用和未实现设计目标及预期效益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农业项目受季节影响较大,如果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工期就会拖后。
2、后期管护还需加强,确保造工程质量。
3、由于竣工验收工作滞后,导致工程资金拨付进度缓慢。
(三)改进建议
1、抓好规划实施 抓好规划项目研究。按照“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的原则,积极主动加强规划研究,着力抓好重大项目谋划,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2、落实政策资金 争取各级地方财政涉农资金投入。
3、抓好项目管理,全面提升农业投资效益
一要强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要抓好项目建设过程管理。
四要抓好项目竣工验收。
4、抓好资金监管,完善资金安全运行机制
一要切实健全制度。
二要切实加强稽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是及时排除潜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提炼管理经验、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要抓好绩效评估。开展绩效评估是健全激励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加强学习。
附件2
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川农函〔2019〕563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对项目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分两次下达给我区省级财政资金760万元,其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400万元,农村机电提灌站项目100万元,种业提升项目150万元,绿色高产高效项目100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10万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211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32号文件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按要求分别编制了德阳市罗江区宝峰山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农村机电提灌站项目实施方案,种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实施方案,长河家庭农场实施方案,通过了省上评审并分别下达了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1个,开展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1万亩,建设现代化杂交水稻制种基地0.1万亩,制种物化、保险和培训,新建和维修提灌站9座。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德阳市罗江区宝峰山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实施方案,农村机电提灌站项目实施方案,种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实施方案,长河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在实施中均按照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建设,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项目总投资1218.8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60万元,业主自筹458.83万元。
2.资金使用。目前该项目已经基本完工,实际支出资金891.83万元,占总投资的73.1%,其中财政资金拨付436万元,占财政资金的57.3%。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涉及的实施主体较多,包含蟠龙镇宝峰村村民委员会、蟠龙镇合圣村村民委员会、蟠龙新型农民合作联合社、白马关镇广济村村民委员会、罗江八零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河家庭农场等,各项目实施单位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一是资金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全部按照实施方案使用,并落实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二是主动接受监督。专项资金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根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以及资金使用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督。三是遵循使用制度。严格实行区级报账、专账核算、公告公示等有效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四是加强监管。区财政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健全了制度。项目业主单位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并接受财政、农业、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镇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监督小组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督,对基地提档升级、农产品加工厂房、设施以及景区化建设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核查。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方案批准后由项目镇指导村两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将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投资、施工单位等相关信息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对各项内容向村民公开,主动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增强项目监管的透明度。三是按规定采购。对于项目中涉及的物资采购,达到招投标采购标准的实行招标采购,未达到标准的,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采购。四是按规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对于项目建设中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抽选具有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对于一般的小型工程建设,由项目镇指导项目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党员代表、村监委参加,在区级相关部门指导监督下,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确定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德阳市罗江区宝峰山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已经全面完工,其中一产基地提档升级方面完成3个子项目:一是贵妃枣水肥一体化基地700亩(含附属200立方米蓄水池12口)。二是在蟠龙镇完成2000亩绿色防控项目,其中宝峰村完成1000亩贵妃枣、合圣村完成1000亩青花椒绿色防控任务。三是在白马关镇广济村完成100亩特色四季水果产业基地建设任务,包含土地整理100亩,土壤改良100亩,草莓大棚7.75亩,节水灌溉35亩。二产农产品加工方面完成3个子项目:在蟠龙合圣村完成300立方米农产品冷藏库1个;完成日处理60吨农产品烘干设备1套(含配套天然气、输变电设施)。在白马关镇广济村完成2300平方米晾晒场和87.5平方米仓储房建设。三产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方面完成2个子项目。在蟠龙镇宝峰村完成1个景观厕所含内外饰及绿化建设;完成150立方米景观水塔建设;实施景区景观改造12个;实施观光游步道建设1460米。在白马关镇广济村完成观光游步道1860米建设,完成沟渠建设2000米,完成观景亭、观景台建设各1座。 提灌站建设项目于2018年12月前已经全部竣工及验收。施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建设,部分项目点在施工过程中还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工程质量达到了较高水平,并获得村民的认可,没有发生由于工程质量而引起的纠纷和事故。 种业提升项目我区2018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种业提升项目工程实施已按期完成建设,物化补助和培训已经完成。 绿色高产高效完成水稻直播示范500亩,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示范500亩,由慧觉镇具体实施,完成水稻种子、油菜种子、二化螟诱捕器采购发放以及示范区肥料和社会化服务等物化补助。 长河家庭农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数量、质量、时效等,已经全面完工。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项目整体生产能力、质量水平、销售能力以及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灌溉能力、增加或改善灌面、提高农业产量产值、增加村民收入、提高效率、节能降耗。将进一步提升农场水果种植品种及面积,总结水果产量;以农场果园为主体打造的家庭农场和拟推行的“分布式”养殖模式,有利于形成以农场为核心的绿色农业产业集群,对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助于推进项目区本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可向市场提供优质健康的水果及禽畜产品,丰富城乡群众的“菜篮子”,让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健康、生态、无公害的优质农产品。
2.社会效益。随着项目的实施,宝峰山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作为成都德阳方向到罗江的第一站、桥头堡,良好的地理交通条件和产业条件吸引着远近游客的惠临,对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着良好的社会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提灌站新建和更新改造后,大幅增强抗旱能力,使粮食增产、农村增收。
3.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建设,不仅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农产品品质,而且有效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和生产污染,同时可以明显的改善局部气候环境,改善本地自然生态条件。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和加强,生态效益显著,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投入不足,提灌站等基础设施运行管护不到位。
2.家庭农场项目的实施还有待增加数量,扩大受益面。
(二)相关建议。
1.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项目发展的资金投入。
2.加强对家庭农场发展、技术培训等的指导。
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罗江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共21万元, 10月31日经《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罗江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德市罗府函【2018】162号)同意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全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任务是现代青年农场主3人(包含2017年的培训对象2人),农业职业经理人3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1人。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21万元全部是中央财政资金,并在实施前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共计使用资金21万元,已支出150834元,正在向财政申请59166元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跟踪服务。资金使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补助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区级财政部门确保资金及时拨付,督促项目承担者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并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实行区级报账、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有效。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组建了以区人民政府胡勇副区长为组长的罗江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主要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全省青年农场主培训3人、全省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3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61人。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97人,包括种粮大户30人、罗江区柑橘协会柑橘生产经营型人才18人、蟠龙镇农民合作联合社和略坪镇农民合作联合社职业经理人13人。提升了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建设试点成员、罗江区柑橘协会的技术人员和两个农联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能力。
2、认定了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人员为主的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110人,建立了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库,有力地推动了罗江区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建设。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2018年项目需经政府批复同意实施,项目下达时间晚、实施时间短,当年不能及时完成项目要求的所有内容,有些培训要推迟到第二年作为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内容完成。有些专题培训班由于专业季节限制,需要在第二年正在时节才能开展技术培训。
(二)相关建议。
1、下达项目时间尽量提前,以保证当年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遏制村组不合理开支,防止集体“三资”流失,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建立区、镇两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实现村、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电算化和区、镇两级监管机构的实时监控,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及重大村务事项对农民群众及时公开。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包括工作平台、监管平台和公示平台三大部分。通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对村、组两级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在区、镇两级设立“三资”网络监管端口,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触摸屏查询平台,在区建立以“三资”信息化公开为主的农村综合性服务网站;在各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心。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具体工作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全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已于2014年9月底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行使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江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府办发[2014]20号)要求,全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已于2014年9月底全面建成并正常运行使用,为确保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需工作经费16万元,其中:专线信息化网络运行费6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每个镇1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需工作经费16万元,其中:专线信息化网络运行费6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每个镇1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需工作经费共计16万元,其中:为确保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每年需支付软件公司“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 3.3万元,资料印制、培训等经费2.7万元,每年需支付镇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每个镇1万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6年11月2日,以罗江区农业局《关于申请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常年运行工作经费的请示》(罗农〔2016〕93号)名义,向区政府递交了请示,请区政府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需工作经费16万元,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给予解决。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需工作经费16万元。每年已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及时支付给软件公司,工作经费补助也及时支付给10镇。
2、资金使用。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工作经费16万元支出情况为:支付软件公司“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 3.3万元,支付各镇工作经费补助10万元(每个镇1万元),培训费、资料印刷费0.4013万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到镇、村指导工作下乡补助2.2987万元。
三、目标绩效情况
每年按时支付软件公司“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软件服务费”、支付各镇工作经费补助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将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需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给予解决。确保我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遏制村组不合理开支,防止集体“三资”流失,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
第五部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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