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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26-2021-029279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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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区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罗江县城乡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及户外广告管理利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气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城管局将按照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市委“12345”发展路径区委“1234”发展战略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核心,按照城市执法体制要有新内涵农村环境要有新面貌、市容秩序要有新气象、管理方式要有新举措、大气污染防治要有新作为、服务能力要有新提升的一核六新”工作思路,实现城乡治理品质大提升,树立新区新气象


二、构设置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2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纳入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阳市罗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 德阳市罗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


3. 德阳市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总计3356.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总计减少446.84万元,下降11.75%。主要变动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所以年初预算减少。


2018年度支出总计3231.53万元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53.32万元,下降4.53%。主要变动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所以年初预算减少。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35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3.70万元,占4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2.26万元,占50.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3万元,占0.02%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2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97万元,占33.33%;项目支出2,154.55万元,占66.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80.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65万元,下降1.04%。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阶段性项目工作。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878.83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9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55.13万元,下降29.55%。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相应阶段性项目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64万元,占5.94%;医疗卫生支出18.30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40.48万元,占3.06%;城乡社区支出1,186.28万元,占89.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23.7,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项): 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 (项):支出决算为61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3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6.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7.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9.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8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2.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在预算执行中无车辆购买情况,所以无新增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完成预算8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14万元,增加6.48%。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广汉城管局考察垃圾分类工作、河南永城市人民政府考察垃圾分类工作、绵阳市安州区人民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考察垃圾分类工作、天夏科技集团成都分公司调研城市建设、绵阳市三台城管局考察人居环境治理、乐山市市中区考察人居环境治理、四川电视台采访我局环境治理、宜宾市人民政府考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旺苍县城管局考察我区生活垃圾分类、隆昌市人民政府考察城乡治理工作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07.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政维护费、垃圾综合处理运行费、重大节目城市装扮费、镇村保洁人员补助费、县城清运费征收手续费、垃圾中转站维护运行费、垃圾市政环卫执法车运行费、城区公厕运行费、稻麦原种场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城市保洁和城市照明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罗财预[2018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一是垃圾市政环卫执法车运行费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我局40辆市政、环卫、执法大队车辆正常运行,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为公益项目,非以营利为目的,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二是镇村保洁人员补助经费专项资金94万元,项目主要内容: 2018年全年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面貌干净整洁,群众卫生文明素质不断提高。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深入推进镇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城市保洁和城市照明等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都按照预算严格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镇村保洁人员补助”“垃圾市政环卫执法车运行费“垃圾综合处理运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城市保洁”“城市照明”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镇村保洁人员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4万元,执行数为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深入推进镇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人员少,监管范围广。镇村环境卫生监督有失长效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加强城区日常环境卫生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质量和保洁效果。


2.垃圾市政环卫执法车运行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局垃圾市政环卫工程车和执法大队执勤车的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久,接近报废期限 ,维护费用过高。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下一步改进措施: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排查用车隐患。


3.垃圾综合处理运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63万元,执行数为5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4.城市保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6.50万元,执行数为55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县城区城市清扫保洁区域、城区内小广告的清理工作,城区乡镇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工作,以及城区所有环卫设施、护栏清洗工作,确保无清扫、清运盲点,垃圾日产日清。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城区工作的实际,加强城区日常环境卫生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质量和保洁效果。


5.城市照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6万元,执行数为379.43万元,完成预算的91.2%。用于全城2552盏路灯亮化设施的运行,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全年罗江城区夜间照明、美化城市夜景等公共照明设施电费支出。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正常维护的2552盏路灯公共部分亮化设施,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亮化城市。保持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实施进度计划为每月向纹江供电公司、供电局、调元供电所按实报电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出。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为罗江市民的夜间出行提供了便利、保障了城市夜间交通,维持城市治安,美化了城市夜景,提升了城市品位,路灯运行状况良好,总体评价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镇村保洁人员补助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4万元


执行数:


9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面貌干净整洁,群众卫生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面貌干净整洁,群众卫生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收集处理 指标2:做好公共区域环境保洁和综合整治指标3: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环境专项治理


1、垃圾收集、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各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垃圾收集、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各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质量指标


生活垃圾全面收集处理,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达到干净整洁效果


达到干净整洁效果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指标1:环境治理经费补助


 指标2:设施设备维护补助


 指标3:重大活动整治经费支出


40-50万元用于日常环境整治,分四季度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得分比例进行拨付


20万元左右用于各镇设施设备维修补助


20万元左右用于重大活动环境专项整治支出


40-50万元用于日常环境整治,分四季度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得分比例进行拨付


20万元左右用于各镇设施设备维修补助


20万元左右用于重大活动环境专项整治支出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垃圾市政环卫执法车运行费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万元


执行数: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对县城、乡镇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的清理,转运、处理好生活垃圾;


县城区、乡镇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


县城区、乡镇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


质量指标


确保县城和乡镇的生活垃圾达到日产日清,


保证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保证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燃费用


150万元/年


150万元/年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专款专用,百分百的用于垃圾车


使用率100%


使用率100%


社会效益


指标


紧密配合,合理调度车辆、精心安排人员,增加清运班次,延长清运时间


垃圾收集率100%


垃圾收集率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垃圾收集率100%


垃圾收集率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提高公共场地保洁质量。


垃圾收集率100%


垃圾收集率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垃圾收集率100%


垃圾收集率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垃圾综合处理费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63万元


执行数:


56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6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6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全年处理垃圾


4.5万吨


4.5万吨


质量指标


生活垃圾日产日处理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德阳固体垃圾处理厂中江垃圾处理场


120元/吨-80元/吨


120元/吨-80元/吨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社会效益


指标


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处理率100%


处理率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保洁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56.5万元


执行数:


556.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56.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56.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切实提高我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切实提高我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县城区城市清扫保洁区域完成流经城市区域起于铁路桥至橡胶大坝城区内小广告的清理城区、乡镇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县城区所有环卫设施、护栏清洗

 

面积160.3万㎡面积约20万㎡每天清扫约500张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对1000个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面积160.3万㎡面积约20万㎡每天清扫约500张每天收集垃圾约130吨对1000个果皮箱、垃圾桶清洗

 

质量指标


确保无清扫、清运盲点,垃圾日产日清。


清扫、清运率100%


清扫、清运率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德阳固体垃圾处理厂


0.38元/平方米.月


0.38元/平方米.月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提高环境卫生管理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社会效益


指标


美化城市、改善人居环境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提高市政道路、公共场地清扫、清运保洁质量。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县城区清扫、清运率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照明项目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16万元


执行数:


379.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41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79.4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促进社会安全和稳定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促进社会安全和稳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500万度


416万元


379.43万元


质量指标


2552盏路灯


2552盏路灯


2552盏路灯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前


2018年12月前


成本指标


电力公司


0.82-0.85元/度


0.82-0.85元/度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保障城市亮灯率


亮灯率95%-99%


亮灯率95%-99%


社会效益


指标


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所需


亮灯率95%-99%


亮灯率95%-99%


生态效益


指标


节能减排


亮灯率95%-99%


亮灯率95%-99%


可持续影响


指标


 社会安全和稳定


亮灯率95%-99%


亮灯率95%-99%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


亮灯率95%-99%


亮灯率95%-99%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16万元,比2017年增加67.85万元,增长74.31%。主要原因是年初公用经费预算目标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7.8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置、绿化管护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6.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罗江县城乡综合管理局共有车辆4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清扫保洁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工程车、执法大队执勤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 (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胡的支出。


21.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德阳市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2018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2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财政定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德阳市罗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县城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及户外广告管理利用;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气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中共罗江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事业单位编制总数为39名。截止201812月31日,我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7名,事业单位人员3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50,000.00元,全年实现收入33,567,867.17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33,559,545.66元、其他收入8,321.51元。支出总额32,315,231.82元,财政结转金额5,510,740.56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预算收入33,559,545.66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36,990.7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822,554.89元。安排基本支出10,769,724.77元,其中人员支出9,178,171.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1,553.31元;安排项目支出21,545,507.05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支出32,315,231.8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8,891.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04,915.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280.00元、资本性支出支出2,192,574.50元。对企业补助1,490,570.00元,


基本支出10,769,724.77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支出五险一金1986118.46元,办公费30,688.90元,印刷费5,392.00元,水费6,931.00元,电费8,987.65元,邮电费52,236.31元,差旅费325,741.00元,维修费3,002.00元,租赁费3,150.00元,会议费574,430.40元,培训费13,100.00元,公务接待费23,005.00元,专用材料费1,881.23元,劳务费107,244.02元,工会经费307,772.00元,福利费54,197.50元,其他交通费用53,655.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469.3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28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0,670.00元等。


项目支出21,545,507.05元:主要包括争取上级项目工作经费20,000.00元;顶岗学习挂职锻炼干部经费45,000.00元;稻麦原种场分流人员办公管理运行费140,000.00元;城市垃圾应急堆放项目经费314,696.00元;改装市政洒水车经费61,000.00元;摩天轮维护费及夜间光亮工程电费110,000.00元;城市清扫和垃圾清运项目经费806,370.00元;城市绿化市场化营运经费574,200.00元;土地整理工程资金107,700.00元;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设施配套项目2,255,686.16元;城市保洁462,890.00元;地埋式压缩站维护费172,000.00元;垃圾中转站维护费200,000.00元;垃圾车、市政车辆运行费1,500,000.00元;市政维护费700,000.00元;城市照明3,794,331.59元;镇村保洁人员补助483,950.00元;垃圾综合处置运行费1,752,183.30元;社区征收劳务费90,000.00元;稻麦原种场人员经费592,500.00元;环卫人员加班费200,000.00元;县城区公厕运行维护费240,000.00元;城市保洁5,565,000.00元;地埋式压缩站维护费50,000.00元;垃圾中转站维护费30,000.00元;市政维护费300,000.00元;县城区公厕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垃圾综合处置运行费512,000.00元;稻麦场人员劳务及公用经费69,100.00元;返还非税收入资金121,000.00元;春节慰问环卫工人经费50,000.00元;新建广告牌经费85,000.00元;稻麦原种场分流人员工资及保险70,900.00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细则》及罗江县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口径等要求,我局首先对专项资金预算提前细化,并对每一个项目进行目标绩效评价;其次每个单位在详尽掌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基本支出进行了预算。单位上报的2018年部门预算经届人大次会议审议批准,县政府(财政局2月8日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罗江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罗财预〔20181号)批复我局2018财政收支预算数28025433元。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城管2018财政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470727元。


2018“三公经费财政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3005.00元,预算安排数为28500.00元,“三公经费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起公务用车改革后,城管局无财政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同时,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经费支出范围、标准等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重大事项及重大开支。我局重大财务开支,都由局党会研究决定,再按照财政规范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政府采购情况。无。


3、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并接受了上级部门督查检查。


4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四)整体绩效。


2018年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局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1、2018年,城乡环境面貌进一步向好。入选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人民日报刊登《垃圾分类一小步 农村文明一大步 清洁我们的村庄四川首创罗江模式》专题报道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完善“罗江模式”基础设施建设、保洁员培训、建立卫生评比体系、“四好”村创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等为重点,完成新建挡墙式环卫设施300余口,公路沿线小型垃圾池100余口,配发户分类垃圾桶600余套。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150余次,清理卫生死角1000余处。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治理。


2、2018年,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对城区11座社会公厕进行升级改造,纳入环卫所统一管护并免费开放。脱贫攻坚见实效,帮助贫困户办实事90余件,组织环境卫生整治50余次,宣讲政策法规、环境治理培训等20余场,对口帮扶的新盛镇东岳村和天鹅村的28户(60人)2017年脱贫户全部脱贫。


3、2018年,城管执法更有力度。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9起,持续开展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等“五乱”集中整治,规范流动摊点770余个,清理占道经营5100余处,规范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4900余辆,清除“牛皮癣”广告1100余处,保持良好市容秩序。开展乱搭乱建、违章搭建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新增违建,依法拆除30余处违法建设,制止50余处搭建彩钢棚等临时建设。


4、2018年,“四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建设成效显著。提升城市绿化、美化值,配合城区提档升级工作,做好城区树木栽、移植,定期做好草坪、绿化带修剪,合理布置鲜花景观,绿化、美化城市环境。维护城市亮化率,建立夜景光亮工程管理和维护的长效机制,管好、用好夜景光亮工程,让罗江夜景“亮起来、美起来”,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加强城区清扫保洁力度,在城区金雁路、潺亭水城的餐饮行业、新盛镇金铃村、慧觉镇富荣村及场镇试点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在万安镇芒江村等15个村开展农村垃圾和资源化利用分类试点工作,在翰林二期C区建立废旧物品回收机制,我区生活垃圾处理初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18年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我局自评情况为:项目决策20分,自评分19分;项目管理10分,自评分10分;项目完成20分,自评分17分;项目效益50分,自评分49分;自评总分95分,整体支出绩效评为“较好 ”。


(二)存在问题


1、年初预算不完整。由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费预算不足,年中追加整治经费导致年末部门决算数据与部门预算下达数差额较大。


2、财政拨款支出与财政拨款收入不同步,存在结转下年支出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做好、做细、做实预算编制及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财政资金的功能,预算尤其重要。预算下达后,按“统一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统一支付”原则,进一步强化支出计划性,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拨付要手续齐全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要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现象


2、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年初预算数尽量做到精细化,测算准确,与实际发生数误差不要太大。


 



附件2


2018镇村保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是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主管部门,根据下属部门环卫所每月对镇村保洁人员各项流程的考核评分,按照检查评比方案要求进行核算扣款,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


该项目资金预算94万元用于日常环境整治分四季度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得分比例进行拨付、各镇设施设备维修补助及重大活动环境专项整治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18年全年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环境面貌干净整洁,群众卫生文明素质不断提高。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深入推进镇村环境综合


治理,加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罗财预[2018  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保洁专项资金94万元,该项目为2018年全年罗江镇村保洁人员补助经费专项资金。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根据罗财预[2018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罗江镇村保洁人员补助经费9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3.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支付情况


支付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共94万。


4、财务管理情况。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投资完成额94万元,完成率100%,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一是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收集处理,垃圾收集、分类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二是做好公共区域环境保洁和综合整治;三是区委区政府重大活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


按照政企分开、管扫分离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构建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市场化作业的环卫保洁体系,实现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降低保洁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市民所得到的环卫服务更专业、更高效,居住的环境更整洁、更优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我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镇村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质量,实行管洁分离,依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镇村保洁人员进行补助,降低保洁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镇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市民得到的环卫服务更专业、更高效,居住的环境更整洁、更优质。


(二)存在的问题。


人员少,监管范围广。镇村环境卫生监督有失长效机制


(三)相关建议。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加强城区日常环境卫生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质量和保洁效果。


 

 

2018垃圾市政环卫执法车运行费”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是罗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所、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和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的主管部门,根据每月通过公务卡到定点加油站预存加油费,并分发给执法大队、市政所和环卫所。并实施定点加油和车辆维修审批制,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有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8年全年垃圾、市政和环卫所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确保2018年垃圾处置中、市政执法等工作的燃油费用、维修费运行得以正常运行,保障全区市政、环卫和执法工作车辆运行工作能正常运行。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保证车辆运行工作率达100%。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出。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罗财预[2018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维护费项目专项资金150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达到 171.656万元,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支付进度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02


28


00016


2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40,000.00


02


28


00019


2月付车辆保险费及维修费


84,481.40


03


31


00010


3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100,000.00


03


31


00037


3月付车辆维修费


33,578.00


04


30


00014


4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110,000.00


04


30


00015


4月付车辆维修费


36,487.00


04


30


00016


4月付车辆保险费


6,019.80


04


30


00029


4月财政直付购买垃圾车轮胎10个费用


24,000.00


04


30


00030


4月财政直付垃圾车维修费


7,348.00


05


31


00019


5月付车辆保险费


11,709.08


05


31


00023


5月付车辆维修费


18,541.00


05


31


00024


5月付转运车购买机油、液压油费用费


18,090.00


05


31


00024


5月付车辆维修费(59428更换发动机)


19,300.00


05


31


00025


5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90,000.00


06


30


00016


6月付车辆维修费


18,327.00


06


30


00017


6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100,000.00


06


30


00021


6月付车辆保险费


17,843.96


07


31


00012


7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100,000.00


07


31


00015


7月付车辆维修费


10,785.00


08


31


00013


8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100,000.00


08


31


00019


8月付车辆维修费


50,534.00


08


31


00037


8月付36辆电瓶车保险费


5,760.00


09


30


00009


9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150,000.00


09


30


00042


9月付车辆维修费


38,475.00


09


30


00043


9月付车辆保险费


4,750.23


09


30


00044


9月付环卫车辆轮胎采购费


24,000.00


10


31


00023


10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112,000.00


10


31


00024


10月付车辆保险费


14,567.14


10


31


00027


10月付新采购垃圾车两辆购置税及保险费用


108,311.66


10


31


00038


10月付车辆维修费


6,174.00


11


30


00036


11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50,000.00


11


30


00037


11月付车辆保险费


5,937.68


11


30


00045


11月付车辆维修费


75,318.50


11


30


00046


11月付车辆保险费(执法大队电瓶车)


2,400.00


12


31


00014


12月付车辆维修费


21,822.00


12


31


00026


12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50,000.00


12


31


00026


12月付执法车辆燃油费


50,000.00


 

 

 

 

1716560.45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续,严格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的计量依据以垃圾、市政、执法等车辆运行每月实际费用为依据,按照实际费用进行加油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的计量依据各加油站加油情况和各车辆维修部门每月实际费用为依据,按照实际费用开出发票进行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出完成额171.656万元,完成率100%,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非以营利为目的,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垃圾“村收、镇运、县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久,接近报废期限 ,维护费用过高。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在平时工作中未加强对绩效监控工作的重视,绩效监控工作容易滞后,未形成对绩效目标进行监控的习惯。


(三)相关建议。


1、建议单位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避免疏忽。


2、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合理安排经费和各项资金,使其物尽其用,更加贴合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现有资源,及时协调上级争取资金,保证预算绩效指标的顺利实施。


3、车辆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排查用车隐患。


 

2018垃圾综合处理运行”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是罗江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主管部门,根据每月转运至处理场的车数、吨数情况,核算垃圾综合处理运行费,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8年全年罗江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罗江区生活垃圾为外运处理。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18年全年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100%。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罗财预[2018  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垃圾处置专项资金563万元。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为2018年全年罗江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支出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垃圾处置专项资金563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3.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已按目标任务完成此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处置费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设施配套项目。


4.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投资完成额563万元,完成率100%,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


人口的增长带来的垃圾增量,必然会造成垃圾处理的压力,但垃圾处理能力在人口增长的情况下未出现下降,为市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通过垃圾综合处理逐步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垃圾综合处理逐步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市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切实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罗江区生活垃圾跨区外运处理存在因处理场限量和运输风险,导致罗江城区生活垃圾滞留问题。


(三)相关建议。


建议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全部收纳,缩短运距,解决限量问题。              


 

 

 

        


 

 

2018城市保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的职能:罗江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是罗江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主管部门,根据下属部门环卫所每月对城市保洁各项流程的考核评分,按照项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核算扣款,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该项目经费未立项。


3.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支持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严格按照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该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4.资金分配原则:该项目为2018年全年罗江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资金,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费用按月结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18年全年罗江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资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


治理,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罗财预[2018  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保洁专项资金556.50万元,该项目为2018年全年罗江城区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资金。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根据罗财预[2018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保洁专项资金556.50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3.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已按目标任务完成此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主要用于城市保洁项目。


3、财务管理情况。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并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四、目标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投资完成额556.50元,完成率100%,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完成对城区区域面积1187848㎡的道路清扫保洁完成流经城市区域起于铁路桥至橡胶大坝面积约20万㎡河道环境卫生管护;完成城区内每天清理约500张“牛皮癣”的清理;完成城区、乡镇每天约130吨生活垃圾清运、收集;完成城区所有环卫设施、护栏清洗;清扫、清运率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


(二)项目效益


按照政企分开、管扫分离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构建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市场化作业的环卫保洁体系,实现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降低保洁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市民所得到的环卫服务更专业、更高效,居住的环境更整洁、更优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我区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清扫保洁质量,实行管洁分离,依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城区1187848的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作业项目进行外包招标,签订外包服务合同,根据合同条款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台帐,实行市场化运营监督管理。通过财政资金得力筹措和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降低保洁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凸显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城区环境卫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市民得到的环卫服务更专业、更高效,居住的环境更整洁、更优质。


(二)存在的问题。


对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和城区小广告清理不及时。


(三)相关建议。


根据城区环卫工作的实际,加强城区日常环境卫生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推动城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质量和保洁效果。                             


 

 

 

 

 

 

 

 

2018城市照明”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四)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据罗财预[2018  1号文件,2018年区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城市照明专项资金416万元,用于全城2552盏路灯亮化设施的运行,该项目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为2018年全年罗江城区夜间照明、美化城市夜景等公共照明设施电费支出。该项目各项费用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正常维护的2552盏路灯公共部分亮化设施,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亮化城市。保持路灯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干道亮灯率达98%以上。实施进度计划为每月向纹江供电公司、供电局、调元供电所按实报电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资金转出。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申报项目与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截止评价时点,区财政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筹措得力。


2、资金使用。截止评价时点,城市照明电费支出达到   379.43万元,该资金专款专用,月资金的使用根据实际用电情况进行发票报账,按月支付用电费用。资金已100%用于项目,支付进度按计划完成,资金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年度


供电局


(万元)


明源供电公司


(万元)


调元供电所


(万元)


合计(万元)


2018年


278.49


101.58


0.64


379.43


合计


278.49


101.58


0.64


379.43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调整严格履行相关续,严格执行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的计量依据以调元供电所、明源供电、供电局每月实际用电为依据,按照实际用电的电费开出发票进行报账作为结算依据。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按期完成。截止评价时点实际支出完成额   379.43万元,完成率100%,任务量完成100%。项目实际完成进度100%;项目实际完成质量优。全年城区主干道路灯亮灯率达到98%。


(二)项目效益


本项目为公益项目,非以营利为目的,城市照明保障城区道路照明及公共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方便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亮化城市,提高城市品质,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市民满意率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推动,城市照明设施不断增加,城区管辖范围不断扩增,城市照明预算费用会增加。


(二)相关建议


建议推动城区路灯节能、智能控制改造项目,实现节约电力资源,建设生态绿色城市的长远目标。  

五部分 附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