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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德阳市罗江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26-2021-029267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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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0-30 来源:区政法委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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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10月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8


四部分 附件 21


附件1 21


附件2 23


五部分 附表 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二、收入总表 24


三、支出总表 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罗江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定,对一定时期全区政法工作作出部署,统一政法个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及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推动全区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研究解决执法中的违法问题,督促要案、大案的查处,对有重大影响或政策性强、有重大争议疑难案件进行协调研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政法委重点工作有:1、组织推动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区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检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及其责任人提出查究建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负责全区社会治安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表彰全县见义勇为集体及个人。 3、加强全区铁路联防工作和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4、负责加强全区扫黑除恶、禁毒、防范处理邪教工作。5、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统筹安排“区领导群众接待日”等接访活动。6、负责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做好协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群众稳定工作。7、做好全区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法学调查研究等工作。


二、构设置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4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单位),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为行政单位,合署办公行政单位1个(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事业单位2个(德阳市罗江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法学会办公室)。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39.9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41万元,下降6.3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11.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12万元,占89.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占10.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03%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3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23万元,占46.58%;项目支出501.53万元,占53.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9.7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47万元,下降6.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7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7.98万元,增长7.6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5.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公安支出738.40万元,占90.55%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6.13万元,占5.66%;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3万元,占1.2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20.77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15.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3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25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 支出决算为12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事业运行: 支出决算为47.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它公安支出: 支出决算为4.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7.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决算为2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1.55万元、津贴补贴64.03万元、奖金1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6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04万元、生活补助8.26万元、奖励金0.05万元、住房公积金20.7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4万元等。


公用经费3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28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1.14万元、电费2.95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差旅费1.45万元、维修(护)费0.82万元、培训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劳务费1.89万元、工会经费3.28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其他交通费9.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5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99.00%,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和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完成预算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11万元,增长227.00%。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人员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两会期间维稳、安保专项督查、铁路护路、西昌市信联办等接待费用共计1.9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3.0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驻京、驻蓉工作经费”“见义勇为基金”“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司法救助”“大调解工作经费”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驻京、驻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驻京、驻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驻京、驻蓉工作根据情况而定,有时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资金保障、落实到位,保障驻京、驻蓉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见义勇为基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万元,执行数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见义勇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见义勇为的走访有时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走访。


3. 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17.50万元,执行数为11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网格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基层网格员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网格员工作培训,建立考核机制。


4. 司法救助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资金救助,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救助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审批程序,及时救助。


5. 大调解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37.00万元,执行数为3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全区的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调解员的业务知识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调解员的业务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驻京、驻蓉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00


执行数:


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其中-财政拨款:


20.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减少到上级部门集访、缠访,协调、化解上访人员的合理述求。


劝返到上级部门上访人员,协调、化解上访人员的合理述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驻京、驻蓉工作人员、工作组


全年派驻人员20余批次,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


完成驻京、驻蓉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所有派驻人员及工作组


 

按照出差补助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劝返到蓉、到京上访人员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底


完成工作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所有派驻人员及工作组


按照出差补助和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完成工作任务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所有派驻人员和工作组


 

有效维护信访秩序,减少非访、闹访、缠访等


劝返上访人员,化解合理述求。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降低进京、赴省、到市集访、缠访率


 

完成驻京、驻蓉工作任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的满意度


 

≥90﹪


≥9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司法救助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


执行数: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根据前三年救助情况,公安平均每年救助4件,检察院、法院平均每年各救助3件。(每件救助金额控制在3.00万元之内)


完成司法救助5件(6人),共救助10万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对涉诉困难群众给予一次性适当经济救助


 

完成司法救助案件5-10件


完成司法救助5件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力争至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发放


 

2018年12月底


按时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每件司法救助金额原则上控制在3万元之内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和谐稳定


 

因司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司法救助案件息访息诉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逐年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司法救助案件息访息诉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满意


满意率100%


6名被救助的当事人均满意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见义勇为基金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万


执行数:


2.5万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保障见义勇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根据罗江实际,切实开展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受理、确认、评定、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3、加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保障我区见义勇为工作顺利发展。


全面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春节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表彰,2、慰问生活困难见义勇为先进个人,3、开展评审联席会议


春节对目前25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慰问、对见义勇为人员日常走访约50次、慰问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一次。


全面完成.春节对目前25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慰问、对见义勇为人员日常走访约53次、慰问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一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见义勇为工作开展


100%


 

全面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对先进个人和生活困难见义勇为人员慰问及日常办公


春节慰问困难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5人次2.5万元


全面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弘扬正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00%


全面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社会正义


100%


全面完成,保障我区见义勇为工作顺利发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满意度和社会满意度


非常满意


维护了我区的社会正义,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满意度100%.社会满意度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大调解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7.00万元


执行数:


37.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7.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7.0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全区的和谐稳定。


我区2018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401件,调解成功2386件,调解成功率为99.37%。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社会风险,为我区利用环境生态优势,错位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调解组织


全区共有调解组织146个, 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社会风险.


2018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401件,调解成功2386件,调解成功率为99.37%。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调解成功率


力争达到95%


 

调解成功率为99.37%。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月底


全面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调解工作、宣传、培训、表彰等


调解工作50-300元/每件、宣传、培训、表彰等办公费用每年约10万元。


全面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全面完成.为我区利用环境生态优势,错位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逐年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比上年度减少矛盾纠纷349件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群众满意率


力争达到95%


全面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项目名称


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7.50


执行数:


117.50


其中-财政拨款:


117.50


其中-财政拨款:


117.5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了社会治理无缝覆盖,有效掌控社会治安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过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特殊人群管理到位、便民服务到位”,使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细和精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全区共划分网格173个,其中城镇网格79个,农村网格94个,专兼职网格员173人。


全区划分网格173个,其中城镇网格79个,农村网格94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73名。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网格服务率


达到100%


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时间


2018年底


2018年底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租赁费


每个网格员配备专用网格手机,每个镇、相关部门有网格账号、社区E通账号


配备网格员手机173部,电子政务外网23条,PC端账号64个。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网格工作


网格员工作表彰、培训、会议、差旅、办公等费用


用于网格员工作表彰、培训、会议、办公等费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所有工作


使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准和精细


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更加精准和精细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所有工作


减少社会矛盾,便民服务更加到位


减少社会矛盾,使便民服务更加到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率


实现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实现了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驻京、驻蓉工作经费项目、司法救助项目、大调解工作经费项目、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见义勇为基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8年驻京、驻蓉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司法救助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大调解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见义勇为基金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5万元,比2017年减少5.24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政法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为行政单位,合署办公行政单位1个,其它事业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罗江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能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定,对一定时期全区政法工作作出部署,统一政法个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及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推动全区稳定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等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研究解决执法中的违法问题,督促要案、大案的查处,对有重大影响或政策性强、有重大争议疑难案件进行协调研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委机关行政编制15名(含合署办公单位)、工勤编制1名,事业单位编制总数为8名。截止201812月31日,我委现有行政人员13名,事业人员5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政法委财政资金收入911.11万元,(公共财政拨款81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 万元),利息收入0.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8.59万元,共计939.9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939.96万元(基本支出437.22万,项目支出501.53万),年末结转和结余1.2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细则》及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经区政府批准,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情况。


(二)执行管理情况。


1、2018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达到执行进度。


2、行政运转保障。


基本支出437.22万元


行政运行、事业运行支出360.20万元,主要保障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其它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50万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1.9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0万,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项目支出501.53万元


主要保障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53.15万元、治安管理121.00万、其它公安支出4.30万、移民补助支出22.29万元、其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78万元、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00.00万元


3、2018年,我委因公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


 4、2018年水费支出1.13万元,;电费支出2.95万元。


实现“十三五”期间的节水、节电、节油、节材能耗和人均能耗总体水平比2015年降低40-45%的目标任务。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我委重大财务开支,都需提交委务会研究决定,再按照财政局的规范程序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2018年无非税收入。


3、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并接受上级部门督查检查。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严格执照区政府要求对各项目进行严格监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内容,经综合评价,我局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好”。


(二)存在问题。


部分支出项目细化不规范,部分项目超出实际预算细化支出,决算时只能按年初预算列支,决算时只有按要求调账,报表中的部分支出数与实际支出数不符。


(三)改进建议。


1、强化支出计划,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在确保人员经费开支,必要的办公经费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支出计划,严格执行,保证计划的有效性。


2、做好、做细预算编制工作。严格审核预算方案,科学编制预算方案,认真执行,强化监督。严格按制度办事,防止经费支出中的“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财政资金的功能。


3、严格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衔接。


 4、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经费开支的监督,控制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附件2


2018年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为方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平安罗江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在信息资源融合中实现系统集成、在工作力量融合中夯实基层基础,在工作流程融合中提升服务效能,形成网格管理、信息支撑、全程服务的工作体系,实现社会治理无缝覆盖,有效掌控社会治安大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我区共划分网格173个,其中:城镇网格(含社区、居委会)79个,农村网格94个。按照“一格一人、综合履职”的要求,配备专兼职网格员173名,主要履行各类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处、治安巡逻守护、特殊人群帮教、政策法规宣传、居民事项代办等工作职责。2018年,我区主要开展做实做细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在万安镇社区及金山镇、新盛镇、鄢家镇、略坪镇等重点镇场镇社区实现专职网格员全覆盖,年内开展网格管理员培训两次完成办理各类网格事件,办结率达到100%;聚焦平安建设,做实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及治安隐患排查整治三项重点工作,扫黑除恶网格化和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办理网格事件4500余件。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委认真组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位列全省第39位,全市第一位。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是由省委政法委2014年推动的。要求做到村、社区全覆盖,省上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进行考核,市上每季度通报各县(市、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度考核。区委办、区政府办于2014年3月7日下发了《关于推动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罗委办发[2014]29号),对我区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


2、项目管理


网格化系统、终端等费用每年约 75.00  万元,网格员培训、教育等费用每年约 11.50  万元,网格化办公经费每年约 31.00 万元。


3、项目绩效


2018年,我单位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在2018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群众度测评中我区位列全省第39位,全市第一位。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如何更好地发挥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还需努力。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四是财政资金按进度拨、支付,以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2018年见义勇为基金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保障了我区见义勇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 、结合罗江实际,切实开展好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受理、评定、确认、表彰奖励和向上级推荐工作;3、加强了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各项权益保护工作;4、对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慰问;5、保障我区见义勇为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很好,在我区形成了勇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见义勇为基金是保障我区见义勇为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义勇为基金确保了我区弘扬正气、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全区见义勇为基金2.5万


资金使用情况:春节慰问困难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5人,共计2.5万元.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完成


项目效益情况: 维护了我区的社会正义,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满意度100%.社会满意度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对见义勇为人员日常走访次数还需要增加.


四、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做好我区见义勇为各项工作.


 

 

 

2018年大调解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全区的和谐稳定。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很好, 2018年我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待、排查、调解包括社会突出矛盾纠纷、涉稳矛盾纠纷、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113件,调解成功2098件,调解成功率99.29%;行政调解66件,调解成功66件,调解成功率100%;司法调解222件,调解成功222件,调解成功率100%。截至目前,我区今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401件,调解成功2386件,调解成功率为99.37%。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大调解工作经费是保障我区大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着重从队伍建设、大调解分析研判、“攻坚破难”化解矛盾纠纷、群众工作、大调解个案补贴发放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各级调解组织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


2、项目管理


资金分配情况:全区大调解工作经费37万


资金使用情况:实际使用大调解工作经费37万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强化党政主导,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网络体系建设


(2)加强了源头预防,依法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推进实施《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


(3)深化“攻坚破难” 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破难”专项行动,建立突出矛盾联动化解衔接机制,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推进专业调解,逐渐完善专业性、中立性较强的第三方社会调解组织力量


(5)完善联动机制,提升了“诉非衔接”工作机制效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6)坚持依法调解,开展“大调解”大调研和工作督导,大调解促大稳定


项目效益情况: 我区2018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401件,调解成功2386件,调解成功率为99.37%。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范社会风险,为我区利用环境生态优势,错位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罗江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存在主要问题


基层调解组织的人员变动太大,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需要。


四、相关措施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8年司法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财政局资金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区委政法委采取抽查评价和区政法各单位自评相结合,组织实施司法救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2018年实施救助的5件司法救助的案件全部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围绕每一件司法救助案件是否符合救助范围、如何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取得救助实际效果等方面开展评价。


区财政年度预算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上级配套10万元资金,年度可用司法救助资金共计20万元,政法各单位均可按《罗江县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程序申报使用,报区委政法委(3万元以下)或区政府(3万元及以上)审批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使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评价,区政法各单位均能按照救助案件范围,统一救助标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救助案件审批和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每一个救助案件的当事人均通过司法救助摆脱了生活困境,改善了生产生活状况,做到了息诉罢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初,中央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 》(中政委〔2014〕3号);2014年7月我省印发了《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川政法[2014]85号)。根据省市要求,2015年罗江印发了《罗江县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罗委办发〔2015〕9号),这是罗江贯彻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的制度依据,罗江政法各单位每年都认真贯彻落实,坚持规范使用司法救助资金,确保了司法救助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2、项目管理


司法救助资金由区委政法委统一管理使用, 按照《罗江县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行。为了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区委政法委结合政法各单位年度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数量情况,对司法救助资金做了原则性分配。区委政法委年度司法救助资金1-2件1-3万元,区法院年度司法救助案件2-5件3-5万元,区检察院年度救助案件1-3件1-3万元,区公安分局年度司法救助案件3-6件4-6万元,区司法局司法救助资金1-3件1-3万元。政法各单位作为救助主体单位,将资金救助申请报区委政法委(3万元以下)或区政府(3万元及以上)审批后,向财政局申请拨付使用,并有资金申请单位支付给当事人或其家属账户。我区司法救助金全部都用于司法救助工作, 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违规行为。


3、项目绩效


2018年,区法院救助案件2件,使用救助资金3万元,区检察院救助案件1件,使用司法救助资金2万元;区公安分局救助案件2件,使用司法救助资金2.7万元,6名被救助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得到了缓解,有效化解了涉案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救助不及时。需司法救助的案件,政法各单位作为救助主体,救助资金申报往往不及时,加之政法委审核签字延迟,导致救助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发放给被救助当事人。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提高工作效率。司法救助主体单位(区政法各部门)提高资金申报工作效率,区委政法委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确保救助资金及时拨付发放。


二、提高资金使用率。司法救助主体单位(区政法各部门)加强对日常案件的排查筛选,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报请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助尽救助,确保救助资金及时有效使用,切实发挥救助功能。


2018年驻京驻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要求,全年不间断派信访干部(每月驻京选派1-2人,每年4个月驻蓉选派2人)开展相关工作,完成上级关于全年以及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越级访和非访人数控制。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设立,资金申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2018年度无预算调整,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实施以来,有效维护了信访工作秩序,增强群众依法依规逐级走访意识,杜绝进京到省缠访闹访非访现象,确保罗江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精神要求


2、项目管理


该项目经费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相符,到位及时。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收入相符,资金开支范围主要涉及驻京、驻蓉人员的差旅费用、信访维稳和劝返非访、越级访人员开支费用。


3、项目绩效


支出标准严格按照我区差旅管理办法实施,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发挥了该项目的应有作用,有效维护了正常信访秩序。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因驻京、驻蓉期间开展接劝返非访人员等信访维稳、应急处突工作具有突发性,不确定因素较多,故费用开支具有特殊性。


2.报销标准已按最新差旅费用管理办法上调,造成该项目预算经费不足。


 

四、相关措施建议


1.完善财务开支和审计口径。


2.增加该项目预算。


 

 

五部分 附表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政法委.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