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的会务、文秘和后期服务等工作。
(2)负责与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级部门和镇的联系、配合、协调工作。
(3)负责与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协调、沟通、配合工作。
(4)负责与市政协及兄弟县(市、区)政协办的联系工作;区政协的对内外宣传工作。
(5)负责区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基建维修及其他有关工作。
(6)负责机关来往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文印、通讯、信访、音像器材、安全保卫、接待及小车管理工作。
(7)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机构调整和人事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8)承办区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专题议政协商”推进协商民主。一是协商形式更丰富。围绕县委五届一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多层次搭建平台,组织各类协商37次。就“四好”示范村建设、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等议题开展了专题议政协商。就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业经济发展及省级高新区打造、“三个十大”推进等议题进行常委会协商。就城市安全饮水、全区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议题进行主席会议协商。就范家大院打造、凤雏路提档升级、食品加工业发展等建议各专委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口协商。就县城“三馆一中心”建设、妇女居家就业创业、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情况开展界别协商。各类协商共形成意见、建议427条,促进了党心民心相融,推进了罗江的稳定发展。二是协商内容更及时。除了年初确定的涵盖全区“五位一体”建设发展推进情况相关议题,还适时根据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开展及时协商,促进政心人心相通。三是成果转化更有效。各类协商形成的共识,有的正在区委、区政府决策中得到应用,有的已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还有些将会在今后的相关工作中得到体现。
2.以“政协委员之声”推进民主监督。一是开辟监督平台。2017年,区政协适应网络信息时代新要求,在《罗江手机报》开设“政协委员之声”栏目,每周一期反映民盼民愿,考量职能部门对百姓关切事项的回应。全年,共刊发31期。二是创新监督方法。制定了《提案办理社会公众评价办法》,完善提案办理督办方法措施。五届一次会议以来,区政协共收到提案128件,审查立案88件,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理结束,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有76件,占立案交办数的86%,委员对提案办理满意率为98%。三是开展经常性监督。完成区委安排的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项目推进、防汛减灾等中心工作的重点督导。推荐委员常年担任党风、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对乡镇和部门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进工作起到了督促和推动作用。
3.以“政协委员在行动”推进参政议政。一是市县联动助环境保护。积极参加市、县(市、区)政协联合开展的“千名政协委员环保行”活动,紧密结合环保督察中心工作,全体委员自觉做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参与者、建言者和监督者。委员们调研视察,收集环保社情民意信息23条,提交提案8件,促进了环保督察整改达标和环境质量的整体好转。二是真说真干抓脱贫攻坚。联系和帮扶贫困村19个、贫困户56户,委员协助帮扶127户,委员参与率100%;协调修建村组道路28公里;协助发展产业项目10个;共协调帮扶资金和捐款捐物800余万元,为脱贫攻坚贡献了政协力量。三是出谋划策开展“大讨论”。坚持政协委员人人参与、个个建言,扎实开展“凝心聚力谋发展,推进新区大跨越”大讨论,全体市、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积极建言献策,梳理出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意见建议67条。
4.以制度创新推进能力建设。一是抓思想建设,明确履职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和新时期民主监督的新思想、新要求。组织部分委员、委室负责人参加省、市组织的专题培训。二是抓作风建设,增强履职责任。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作用,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协协商议政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加强区政协常委会班子建设,落实政协常委“七不准”的纪律规定。完善视察调研管理办法,严格做到不在视察调研单位用餐的纪律要求。严格委员“五个一”履职考核。加强机关干部教育管理,印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出勤管理考核办法》,整顿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意识。三是抓文化建设,弘扬履职精神。完成了《罗江县政协志(1996-2016)》编纂出版工作,编辑出版了《政协委员之声(2017)》。加强政协微信平台管理,发挥好议政建言、交流互动功能。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447.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6.76万元,占99.73%;其他收入1.23万元,占0.27%。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31万元,增长41.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调整,导致人员大幅增加,支出相应大幅增加。

2017年支出合计44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17万元,占64.91%;项目支出154.64万元,占35.08%。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23.85万元,增加39.0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调整,导致人员大幅增加,支出相应大幅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6.7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9.88万元,增长40.99%,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调整,导致人员大幅增加,支出相应大幅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70万元,增长38.72%。造成支出较年初预算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编制调整,导致人员大幅增加,支出相应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41万元,占87.22%;教育支出0.50万元,占0.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2万元,占8.55%;医疗卫生支出6.78万元,占1.55%;住房保障支出11.27万元,占2.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
(1)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政协会议(项)支出决算为1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委员视察(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参政议政(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决算为83.59万元,完成预算92.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7.18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垫付款项。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决算数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为1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13万元、津贴补贴66.24万元、奖金40.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3万元、生活补助28.93万元、奖励金0.33万元、住房公积金17.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等。
公用经费2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28万元、邮电费3.33万元、差旅费0.02万元、维修(护)费0.40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47万元、劳务费1.91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其他交通费11.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1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简化接待工作,严格执行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6年减少11.6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9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其他县(市、区)政协来罗考察学习、招商引资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简化接待工作,厉行节约。
德阳市罗江区政协办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
2017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3.8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运行维护费 |
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9万元,比2016年减少34.71万元,下降58.83%。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厉行节约,办公费大幅下降;二是车改后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54.6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绩效目标任务的设立明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还需加强,二是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实施动态监控,中期及时开展评估,有的目标任务完成进度较慢,三是制度、机制创新不够,人才培养机制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编制要结合绩效目标任务,联系往年的决算开支,增强预算编制准确性;二是对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开展中期评估,进展较慢的目标任务要联系负责委室加快进度;三是创新机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3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政协会议:指各级政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委员视察:指政协委员开展各类视察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参政议政:指政协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协事务-其他政协事务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6.教育-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 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