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按照部门决算的相关要求,卫计系统圆满完成了2017年部门决算工作任务,现将决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2017年,卫计系统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健康罗江”,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大力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效推进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是妇儿专科联盟,建立罗江医院集团,开展耗材、试剂统一招标采购,完成县级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重大公共卫生工作,中医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担了15个单位的决算工作,其中:卫计机关属行政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14个,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中,区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区中医医院和9个乡镇卫生院是财政差额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894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69.71万元,占43%;事业收入9586.09万元,占51%;其他收入1185.95万元,占6%。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3246.44万元,增长20.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调整增加;事业收入增加原因:医疗机构业务迅速发展。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780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9.47万元,占73%;项目支出4861.69万元,占27%。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015.46万元,增长12.7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调整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17.4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7.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09.33万元,增长率为3.32%,增长原因为人员经费及政策性项目等的增加。
![]()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8.95万元,增加3.94%,增加原因政策性项目影响。
![]()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9万元,占6%;医疗卫生支出7085.84万元,占92%;住房保障支出169.92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8.79万元(上年返还额度资金支出957.92万元),完成预算8169.71万元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达的预算项目支出未完成。主要支出在如下五个方面: 1.教育支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进修及培训中培训支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3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离退休22.61万元,完成预算100%;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96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2.3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抚恤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死亡抚恤2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85.84万元,完成预算7516.76万元的94.27%。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42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运行388.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3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立医院27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中医(民族)医院177.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48.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17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乡镇卫生院7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40.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卫生241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7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监督机构3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妇幼保健机构296.31万元,完成预算10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07.11万元,完成预算100%;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27.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8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中医药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54.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中医药支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6)计划生育事务2143.92万元,完成预算2197.33万元的97.57%。 计划生育服务46.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097.28万元,完成预算2177.33万元的96.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未达到进度。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单位医疗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单位医疗9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16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169.9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3.6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2.78万元(基本工资1028.94万元,津贴补贴419.39万元,奖金33.52万元,绩效工资362.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2.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6.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0.87万元(抚恤金11.14万元,生活补助76万元,医疗费2.24万元,奖励金1.45万元,住房公积金169.92万元)。 公用经费162.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8万元(办公费15.97万元,印刷费0.67万元,咨询费0.8万元,手续费0.31万元,水费2.67万元,电费19.72万元,邮电费10.04万元,差旅费27.16万元,维修(护)费7.67万元,会议费1.71万元,培训费4.38万元,公务接待费5.97万元,专用材料费4.52万元,劳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24.62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其他交通费11.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预算34.36万元的71.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26万元,完成预算26.4万元的6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7.96万元的79.65%。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6万元,降低15.6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26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4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 |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无增减,主要原因为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所需,职工下乡、开会、外出学习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降低0.13万元,降低0.71%,主要原因为节减开支。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6.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调研、检查、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840人,共计支出6.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卫计部门的调研、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兄弟县市区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的参观学习。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73万元,降低58.8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节减日常公用经费。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 目 2017年决算(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6.3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26 其中:购置经费 运行维护费 18.26 合 计 24.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23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23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5.21万元,工会经费14.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9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万元,比2016年减少5.23万元,下降8.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64.06万元,非财政资金56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2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金山卫生院住院部改扩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24辆,其中:县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卫计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及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及实施方案12个,涉及财政资金4773.0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卫计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发现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部分不足,如资金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科目使用不正确的情况,也有超预算的情况发生。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合理,达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效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专款专用,将项目工作落到实处。提升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财经意识和财务知识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1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1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4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 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卫计部门对下属14个医疗卫计机构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存在的问题发现了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部分不足,如资金支出核算不准确,存在科目使用不正确的情况,也有资金进度缓慢等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科学、准确、合理,达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效果。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专款专用,将项目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资金进度的要求。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14个医疗卫计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10分) 必要性 5 5 可行性 5 5 (10)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4 (10分) (7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20) 完成数量 5 4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4 (50分)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7 社会效益(可选项) 7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7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86 以上2017年部门决算内容不包括罗江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另行分析。 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 名 词 解 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立医院-中医(民族)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共卫生-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医药-其他中医药支出: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1.“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决策
科学决策
(政策依据)
(政策完善)
绩效目标
项目管理
资金管理
项目执行
项目绩效
项目完成
项目效益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