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德阳市罗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区内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我区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做好实职安排;指导、协助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的执行,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指导、帮助区工商联和民间商会开展工作,组织进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调研我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引导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有利于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发展经贸的海外统战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 年全区统一战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以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八届七次全会、区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凝聚统一战线各方面力量,全面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全区统一战线各领域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全区统战工作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常委会全年专题研究统一战线工作3次,涉及相关议题6个,及时传达学习省委、市委有关统战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全面加强了全区统战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培训考核。历年来,我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评项目中,都将统战、民宗工作纳入对各镇、区级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目标考核,将统战理论、政策纳入区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教育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3)开展联谊交友。建立起区领导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罗委办发〔2017〕83号),区四大班子领导分别联系21名非公企业优秀人才、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2.发挥民主党派优势,推进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
(1)开展民主协商,积极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结合实际,制定了2018年年度协商计划(罗委办发〔2018〕102号),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一府两院”工作、改革发展民生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组织实施开展协商民主、专题视察等活动。
(2)发挥党派优势,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落实“党委出题、统战牵头、党派调研”的工作机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调研、建言献策活动,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充分发挥参政党的作用。2018年,农工党罗江支部撰写的提案《立足省情,探索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新模式的调研》、《新媒体融合民主党派党务工作研究》等议案、提案10余条,民建支部撰写的等议案、提案10余条。
(3)开展民主监督,助力脱贫攻坚。为进一步提高多党合作效能,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自身优势。一是我部会同区检察院印发了《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规定》,经过推荐、考察,王炜、周义雄等4名同志被聘为特约检察员。二是坚持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今年10月,民建德阳市委副主委洪磊一行到鄢家镇和平村慰问了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调查了罗江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和全省第二轮脱贫攻坚交叉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4)开展“不忘合力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巩固思想共识基础。为重温光辉历史,弘扬优良传统,组织民主党派支部开展系列纪念口号发布70周年活动。4月,邀请各民主党派支部、工商联等主要负责同志以“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为主题召开座谈会。开展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征文活动。通过开展系列纪念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共同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
(5)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支持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到社会公益事业。近3年来,民建罗江支部向该校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达87人,资助金额共计17.4万元。支持农工党支部党员联系贫困户42户,采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方式帮助31户脱贫,支部党员志愿者长期参加“快乐6+1”志愿活动,坚持每年重阳节期间,在乡镇敬老院开展敬老义诊和慰问活动。
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经济“两个健康”发展
(1)认真开展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严格做到“凡进必评”,对拟推荐作政治安排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按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严格人选把关。
(2)开展思想教育和政治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一年来,先后组织各种培训会议9次,学习培训人员达到100人次,到新盛镇金铃村召开宣讲会1次,全年共发布信息200余条,及时向非公企业传达国家、省、市、区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及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宣传引导。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今年3月,筹建成立了罗江区旅游商会。同时利用基层商会平台,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亲情招商、以商招商。今年引进投资3500万元的四川牧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园区,依托罗江区彭家坝水库引进投资20亿元打造康养社区和农旅、文旅结合的“隐海(绿廊)”项目。
(4)构建亲清政商商关系,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今年,将推动改善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等作为调研的重点方向,走访调研企业近百家,发放调查问卷137份,座谈企业100余家次,收集意见建议175条,形成了10000余字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一篇,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为树上鲜企业、龙泉塑编企业以及上川科技企业等10余家企业协调解决了路灯安装、职工出行、用工、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同时鼓励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提交意见建议、提案、社情民意,积极参政议政。
(5)致富思源,引导非公有经济人士回报社会。2018年,据不完全统计,会员企业向社会各种捐款,资助达80多万元。3月,在大井镇“春花秋月”组织开展了振兴乡村启动仪式,200余名非公经济代表参与,5名表现突出的非公经济企业家得到了授牌表彰。5月,依托园区企业小叶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广阔市场和生产发展,成功引导迪怩司、小叶本草等投资3000万元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在罗江区鄢家镇璧山村2、4组建设600亩集人文、旅游、生态为一体的有机种植基地,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
4.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今年共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3次,会议安排部署了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殡葬专项治理、第四次经济普查、“七五”普法、防止渗透维护稳定和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治理滥塑露天大型宗教造像等工作。
(2)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工作。,完善了县(市、区)、镇、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到目前,全区10个镇都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宗教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了兼职宗教工作人员,102个村、25个社区都落实了宗教工作管理责任人并兼任联络员。加强区级民宗部门工作力量,有2名干部今年9月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3)落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镇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对各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今年,我区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将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学习培训计划,提升基层干部民宗工作水平。今年9月和10月,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上,对《宗教事务条例》再次学习。
(5)建立区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收集和交流民族宗教领域信访维稳、安全工作情况,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共同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调处好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邀请成员单位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2次,提高场所管理水平。
5.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不断巩固爱国统一战线
完成全区台胞台属统计工作,支持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开展迎中秋联谊活动。
6.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为统一战线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人才保证
(1)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区人大、政协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常委和政协委员、常委,均达到《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规定要求。
(2)依规配备党外领导干部。在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数量达到《四川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文件要求。
(3)推进党外干部选派挂职、考察任用工作。今年,有3名党外干部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推荐2名年轻优秀党外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185墩苗工程”第三批挂职锻炼,党外干部在选派挂职锻炼、后备干部队伍占比均超过10%。
(4)更新党外干部数据,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我区的党外领导干部、党外后备干部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圆满完成省市调训任务,推荐8名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到市社会主义学院参加学习,3名党外领导干部到省社院参加培训学习,推荐3名民营企业家参加德阳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学习。
(5)加强党外科级领导干部在申请加入中共党组织前与统战部沟通工作。
7.筑基固本,稳步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贯彻落实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统战部门牵头揽总,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
(2)开展摸底调查,夯实工作基础。在党政部门、工业园区、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开展摸排统计工作,收集各领域新的社会基层人士基本信息,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数据库,筛选形成推荐人选名单共66名,分类登记管理。
(3)搞好示范创建,搭建工作平台。2017年,罗江区创新创业园作为我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园区统战工作示范点,示范点建设与孵化园园区建设同部署同推进,目前,示范点建设已进入设计施工阶段,建成后将为我区新阶人士统战工作搭建活动组织平台和场所保障。
8.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今年6月,在全区开展无党派人士、归国留学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归国留学人员数据库,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抓好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载体知联会的筹建。
9.广泛宣传,营造统一战线工作良好氛围
一年来,利用各种会议、新闻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罗江手机报等平台和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向社会宣传党的统战政策。今年,共编发统战信息共110余期,通过加大宣传、调研和信息工作力度,逐步提升我区统一战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部门概况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与德阳市罗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统战部办公室、民宗局办公室、党派股、干部股共4个内设股室。本次决算公开为本级2017年部门决算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罗江区委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19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44万元,占99.8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1万元,占0.11%。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59.02万元万元,增长43.04%,主要原因是增加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人员经费调增
2017年罗江区委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18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2万元,占68.23%;项目支出58.77万元,占31.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73.22万元,下降28.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付给宗教场所的补助款较2016年大幅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5.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9.02万元,增长43.04%,主要原因是增加宗教场所维修补助资金、人员经费调增;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84.6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3.22万元,下降28.45%,原因是2017年支付给宗教场所的补助款较2016年大幅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27万元,增长30.60%,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62万元,占8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万元,占8.78%;医疗卫生支出3.62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5.65万元,占2.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0.44万元,完成预算100%。
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9.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18万元、津贴补贴39.87万元、奖金2.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8万元,生活补助3.08万元,住房公积金11.44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2万元等。
公用经费14.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2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2.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2.29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其他交通费5.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与支出数持平的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和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餐费0.33万元。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87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较上年相比大幅减少,降低了费用支出。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
2017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3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其中:购置经费 |
|
运行维护费 |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8万元,比2016年减少13.06万元,下降27.76%,主要原因是针对上年部分经费开支核算会计科目错误进行了更正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统战部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58.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因部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行政经费少,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单位将继续加强财经法规、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部门绩效管理,提高单位财务工作水平。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民族领域团结发展(5分) |
4 |
宗教领域安全稳定(6分) |
5 |
||
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序参政(6分) |
5 |
||
其他代表人士工作推进(3分) |
2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3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选择本单位2017年民主党派、工商联学习调研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的拨付与民主党派支部、工商联学习调研活动安排时间上匹配不够。下一步,单位将继续加强部门项目经费绩效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最大效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4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3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1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5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8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3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
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
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支出项)指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支出项)指用于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指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宗教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实行归口管理徳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用于医疗卫生的基本支出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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