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人事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拟定全区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的审批备案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公务员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推行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研究制定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政策和标准的实施意见;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贯彻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及有关待遇,负责审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负责全区企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研究推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落实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全县对外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
(2)劳动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全区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的行政审批工作。
(3)社保部门:负责全区的社会保险工作。
(4)就业部门:负责全区的再就业相关政策及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努力让群众对充分就业、自主创业感到满意。一是确保就业有岗位,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17场,为区内城乡劳动者提供了9500余个就业岗位。二是开创大众创业新局面。举办创客活动展、创业大赛3场,举办返乡创业服务月活动,获得省市“千里眼”创业大赛一等奖等六项殊荣,返乡创业工作得到国务院研究室调研的充分肯定,被评为“省农民工及返乡创业先进集体”,入选全国返乡创业示范县。三是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创新培训模式,对接市场需求,拓展培训方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7期2700人,确保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四是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新功能。为2595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56万元,代缴医疗保险64.32万元;为24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0.94万元。
(2)实施全民参保工程,努力让群众对普遍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感到满意。一是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了制度整合后的历史遗留和新问题,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0.62万人,参保率达99.88%,超额完成97%的目标任务。二是完成征地农转非社保安置工作。开展两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办理参保缴费7693人,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487人,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为政府未来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办理“农保转职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3408人次,新增社保基金近1亿。四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减少参保人员报账“来回跑”。
(3)实施人才集聚工程,努力让各类人才和用人主体感到满意。一是加强人事管理。完善临聘人员、借用人员等7项人事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从招聘考察、岗位设置、岗位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向用人主体放权,开展19批次各类招聘招考及遴选,为38个机关事业单位招聘202人。二是加强人才招引。开展集中赴外招才引智活动5次,引进人才团队项目21个,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5名;硕士研究生21人,新引进博士6人。三是多元化培养本土人才。通过实施名师帮带工程、大学生创业“希望工程”、返乡创业“回家工程”,开展青年创新创业“追梦行动”等多种途径,开展创业培训9期,培训240名创客,为157名创客发放创业贷款153万,成功孵化63个大学生创业项目,促进400余名返乡人员创业。新增高层次技术人才34人、技能人才169人。
(4)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户感到满意。一是探索就业扶贫新路。创新实行116工作法,分类施策,精准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对50余名贫困劳动力开展技能技术培训,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180个,安置贫困劳动力153人次,帮扶4名贫困劳动力圆创业梦,帮助450名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精准发力健康扶贫。完成全区11221名贫困人员100%参加医疗保险,强化基本医保的主体支付作用,确保报销政策100%落实到位,对贫困户医保倾斜支付7911人次,550.38万元。三是圆满完成4个镇4个村精准脱贫部门帮扶任务。
(5)实施风险防范化解工程,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对享有合法权益感到满意。一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的划转。稳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改革。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培训企业及建筑工程负责人400余人。处理劳资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00余起,涉及1000余人,900余万元。依法处理工伤认定71件。二是着眼稳定大局抓信访。接访人事、劳资纠纷、社保医保、工龄认定等信访事项148件,办结率100%。做好军队转业干部、90年代末未分配大中专生、机改分流人员、社保、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点领域和人群在党的十九大等重要事件节点的稳定工作,实现安保维稳事件零发生,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
(6)实施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努力让群众对享有方便快捷的经办服务感到满意。一是推进人社基层平台建设标准化。改革区镇村三级人社基层平台经办模式,下延89项业务,用好考核指挥棒,让代办员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社保服务窗口荣获“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表彰。二是推进人社服务侧改革。探索试行综合柜员制,为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一柜办结”的人社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清理服务事项并编制标准化办事服务指南158项。精简办事材料,取消不合理证明事项16项,优化流程20项。三是强化宣传,让政策公开透明,通俗易懂,利用人社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政策解读100余条,宣传手册50000余份。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围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开展大讨论,转变观念,找准服务短板,通过干部大讲堂、业务培训、岗位互换等方式做能力加法,提升服务形象。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9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本次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决算的汇总数据。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德阳市罗江区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95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6.26万元,占97.06%;其他收入28.04万元,占2.94%。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74万元,增加22.3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随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涨等人员经费增加180万元。
2017年德阳市罗江区人社局本年支出合计110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6.01万元,占72.1%;项目支出307.97万元,占27.9%。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308.75万元,增加38.8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川纤技校专项85万元以前年度未下账,2017年补充列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80.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4.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6.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3.67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工资上涨等原因人员导致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4.54万元,增长52.58%。主要原因是川纤技校专项85万元以前年度未下账在本年补充列支;随人员人数增加、工资上涨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以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8.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23万元,占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4.38万元,占87.9%;医疗卫生支出21.06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26.22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7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55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4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决算为3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5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4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6.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4.29万元、津贴补贴151.27万元、奖金12.26、伙食补助费0.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9.17万元、抚恤金5.13万元、生活补助15.36万元、奖励金0.1万元、住房公积金26.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等。 公用经费11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31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4.32万元、差旅费14.95万元、会议费0.77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58.53万元、工会经费3.79万元、其他交通费18.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2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在实际支出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2017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取消公务用车,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德阳市中院、罗江县人民法院人员座谈工伤保险行政法律问题,接待金额1000元;接待广汉市人社局考察学习就业创业工作,接待金额845元;接待省人社厅政风行风专项检查,接待金额60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41.1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业务工作量增大,接待批次、人数比2016年有所增加。
德阳市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三公”经费表
项目 | 2017年决算 (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2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0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运行维护费 | 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阳市罗江区人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83万元,比2016年增加34.43万元,增长 43.92%。原因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中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阳市罗江区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万元,其中:采购10台台式电脑和1台笔记本电脑,购置费4.05万元;采购空调1台,购置费0.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阳市罗江区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6个,涉及财政资金222.9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对绩效动态监督力度不够,二是资金执行进度整体偏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动态监督,二是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1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就业创业(3分) | 3 |
全民参保(4分) | 4 | ||
人才集聚(3分) | 2 | ||
精准扶贫(3分) | 2 | ||
风险防范化解(3分) | 3 | ||
经办服务能力提升(4分) | 3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4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4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德阳市罗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存在的问题:资金执行进度整体偏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监督,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德阳市罗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2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4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5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6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90 |
本部门对新农保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村(社区)经办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满意度不高,二是资金执行进度整体偏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力度,完善考核制度,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绩效监督,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新农保工作经费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2 |
资金使用 | 4 | 3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4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4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8 | ||
总分 | 86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收入、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就业管理事务: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重建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信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