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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索  引  号:510626-2021-029192 文   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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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11-05 来源:区农业局 浏览次数:99 【字体大小: 【打印】 分享:

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农业局

2017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农业、林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林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林业依法行政。

2、负责全农村经营管理和集体林权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

3、指导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配合县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林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林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林业发展、现代农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大宗农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林产品品牌。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协助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并参与取得认证的农产品、认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证后监督管理。

6、负责全县水产渔政资源保护、利用、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市场建设和水产业安全生产,实施水产业环境监测,查处水产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水产业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

7、依法实施农林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农林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植物防疫和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8、制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级造林标准和规程。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加工。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初审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县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审核报批的相关工作。

11、承担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2、负责制订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使用。

13、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参与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4、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县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15、收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业信息服务。

1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农林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农林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参与农林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7、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18、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协助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粮食播面28.32万亩,产量   12.81万吨;油菜播面19.87万亩,产量3.62万吨;水果产量5.92万吨,新植果树5100亩;蔬菜种植6.3万亩,产量15.32万吨。新增规模化经营0.38万亩,高标准农田1.91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9万亩,建设现代特色效益农业标准化基地1万亩年提水保灌面积25.1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61%(机耕43.4万亩,机播4.27万亩,机收28.3万亩)。完成“三品一标”有机认证2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100%,主要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27.2%。新建沼气池400口,新村集中供气2处,大型沼气工程1处,完成秸秆禁烧,资源化利用率达93.52%。完成土地确权颁证5.85万本,颁证率达92%。新培育家庭农场45个,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个、省级家庭农场3个。建立贵妃枣标准化示范园1个,创建省级康养基地2个。实施国有林管护12万亩,补偿集体公益林 4.2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2.55万亩,完成营造林1.4万亩(含低效林改造),义务植树3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39.89%。完成林下经济开发3000亩,实现林业产值3.86亿元。水产品产量1.28万吨,产值3.28亿元。查处农林案件33起。兑现惠农资金3201.36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573.7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兑现228.38万元,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38万元,退耕还林政策兑现294.74万元,集体公益林补偿4.22万元,补偿资金63.07万元。

全面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现代农业柑桔产业基地建设、有机大米生产基地建设、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创建项目、“乡愁记忆”农业主题公园、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等重点工作与项目全面完成。“两区划定、益农信息社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农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决算公开数据为“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不包含森林公安局)决算的汇总数据”, 森林公安局决算单独公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农业局本年收入合计923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23.41万元,占98.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24万元,占1.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8万元,占0.02%。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477.37万元,增加5.4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2017年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579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05万元,占16.76%;项目支出4826.27万元,占83.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支出决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24.08万元,增加0.4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28.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77.59万元,增长5.45%。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98.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4.08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因调资增加人员经费开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25万元,占16.84%;项目支出4822.07万元,占83.16%;支出决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24.08万元,增加0.42%,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27.32万元,医疗卫生28.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6.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2万元,农林水支出505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67.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8.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127.32万元,2.2%;医疗卫生28.71万元,0.5%;节能环保支出396.84万元,6.84%;城乡社区支出142万元,2.45%;农林水支出5058.09万元,87.23%;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0.78%。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农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32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23万元。

(二)医疗卫生支出28.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27.71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45.3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45.35万元。

(四)节能环保支出396.84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8.7万元,退耕还林388.14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2万元。

(七)农林水支出5058.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774.8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4.44万元, 病虫害控制1.0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 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1857.23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55.1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64.68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1249.96万元,森林培育62.64万元,森林资源管理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63.07万元, 林业防灾减灾8万元,其他林业支出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1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7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26.4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天然林保护- 社会保险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8.7万元,完成预算100%。

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388.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772.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214.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病虫害控制: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185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17年决算数为55.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36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 其他农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1249.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6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资源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6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林业-  其他林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支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 产业化经营:2017年决算数为17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4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4.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预算数一致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6年决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减少11.86万元,减少3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减少10.05万元,减少3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6年决算减少1.81万元,减少37.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完成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公车养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12%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工作开展,主要用于农业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推进工程、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中央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工程、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工程、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工程项目、农业高产创建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粮油高产创建项目、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秸秆禁烧巡查工作、脱贫攻坚“五个一”、强化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612人,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国家农业部领导检查罗江产油大县建设项目及油菜长势,省农业厅、财政厅、市农业局、财政局及县委、县政府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省农业厅、市局领导来我县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提灌站、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及产业大县等工作,省农科院专家到我县指导梨树管理和果树冬管技术,省种子站来人到罗江检查种子收储工作,省厅、市局及县领导检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兄弟县农业局来罗江进行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等业务交流,召开全县农业工作会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果树培训工作会议,在全县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工作以及接待考察农业招商引资人员。省林业厅到罗江县开展2017年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监督检查公务接待,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许可检查,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到罗江县开展林地项目工作公务接待。单位需支付招待费,必须坚持接待“三单”原则。(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农业局2017“三公”经费表 

项目

2017年决算(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2    

    其中:购置经费

        

          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63万元,比2016年增加2.67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农业项目增加,差旅费增加,其他交通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农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4.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18万元。主要用于农综物资采购。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立项项目财政资金支出,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等工程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业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1.2017年度林业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涉及财政资金103.07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人才培养少,二是整体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才培养。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好的整体社会效益。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1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2

人才培养(5分)

2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技术人员缺乏、断层现象严重,技术项目创新实施能力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加强相关知识培训、增加基层技术力量,并配套一定的培训学习等间接费用。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3

完成成本

5

3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5

社会效益(可选项)

5

生态效益(可选项)

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5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6

总分

82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范围(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的离退休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 森林管护: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 社会保险补助: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等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6.退耕还林-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退耕还林-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农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反映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农林水支出-农业- 其他农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  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责任编辑:信息办